2020年12月15日,寧波圣萊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最新進展,已有部分投資者索賠成功。
案件回顧:
2018年5月10日,圣萊達因虛增2015年收入和利潤構成信息披露違法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圣萊達股民維權案一審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投資者敗訴,其中13名投資者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浙江高院認為,上訴人的上訴理由成立,原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圣萊達應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高院最終裁定發回重審,這也為投資者后續維權成功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審裁定案件發回重審后,案件重歸寧波中院審理,寧波中院后續審理的核心問題有三個:1)圣萊達虛假陳述行為的實施日、揭露日/更正日、基準日以及基準價的確定;2)投資者的投資虧損與上市公司虛假陳述行為是否具有因果關系;3)如果有關系,上市公司對投資者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從15日的公告中可以看出,部分投資者已與上市公司達成調解或者和解
需要注意的是,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維權案件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為3年,從圣萊達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時開始計算,也就是說訴訟時效截止至2021年5月
維權索賠持續征集中:

2016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18日期間有買入圣萊達(002473)股票,并且在2017年4月18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
決定維權的投資者在打印對賬單時不要
維權小貼士:可索賠條件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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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可在新版同花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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