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此次修訂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合并了期權和特定品種的適當性制度,統一了期權和特定品種的適當性評估標準,客戶只需通過一次適當性評估即可同時開通期權和特定品種的交易權限。二是實現跨所互認,避免重復評估。修訂后,凡是已具有境內實施適當性制度的任一期貨、期權品種交易權限的客戶,在開通鄭商所期權或者特定品種交易權限時,可以豁免適當性評估的“三有”(有資金、有知識、有交易經歷)要求。三是在豁免條款中新增具有長期交易經驗的客戶類別。四是優化開戶流程,不再要求客戶“臨柜考試”“臨柜開戶”。

鄭商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訂將更好地發揮適當性制度的作用,有利于鄭州期貨市場進一步對外開放,有利于期權和特定品種的培育,有利于期貨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功能的發揮。鄭商所將根據市場的發展,聽取市場意見,持續完善相關規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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