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于2018年9月25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會議通知,于2018年9月29日以現場結合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應參加表決的董事11名,實際參加表決的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經表決形成決議如下:
一、會議以11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增聘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同意聘任鄭根土先生為公司副總裁,任期自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公司獨立董事已對本議案發表同意意見。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8年10月8日

附.鄭根土先生簡介
鄭根土,男,1962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本科,工程碩士,中共黨員。歷任浙江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原巨化集團公司設計院) 項目經理、工藝室副主任、技術部經理/副總工程師、總工程師、副總經理,高級工程師;浙江衢化氟化學有限公司高級工程師副總經理(分管項目建設、企業管理);浙江巨化集團公司石化材料事業部(分管錦綸公司/硫酸廠) 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總經理兼廠長;浙江開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截至本公告日,鄭根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與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東、其他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存在關聯關系。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處罰或懲戒,亦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證券代碼:002001 證券簡稱:新和成 公告編號:2018-04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增聘高級管理人員的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增聘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經公司總裁提名,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審議通過,董事會決定聘任鄭根土先生為公司副總裁,任期自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至第七屆董事會屆滿為止。
鄭根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禁止任職的情形。其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關于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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