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000537股票簡稱:廣宇發展公告編號: 2022-029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發行的限售股是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而發行的限售股。
2.本次解除的限售股份為魯能集團持有的131,113,787股,占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6年向其發行股份形成的限售股份的10%,占公司總股本的7.04%,占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份的7.57%。
3.限售股可于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市流通。
一、本次限售股份收購的基本情況
2017年,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天津廣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向魯能集團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復》(許[2017]1712號)核準公司向魯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魯能集團”)發行1,311,137,870股,向烏魯木齊世紀恒美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世紀恒美”)發行38,660股。
根據批復,公司向魯能集團發行1,311,137,870股,向世紀恒美發行38,665,269股。上述股份購買的新增股份已于2017年10月30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詳見公司2017年10月27日01030。本次申請解除限售的魯能集團和世紀恒美承諾自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以任何方式轉讓所持股份。(以下簡稱“前次重大資產重組”)
前次重大資產重組限售期滿后,公司董事會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魯能集團(1,180,024,083股)和世紀恒美(38,665,269股)持有的限售股分別于2020年11月5日解禁上市,占公司2017年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形成的限售股。詳見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在巨潮資訊披露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實施情況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書》。截至目前,魯能集團在前次重大資產重組中仍持有131,113,787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7.04%。
二。申請限售股解禁的股東履行承諾的情況。
魯能集團積極履行在歷次重大資產重組中做出的承諾,并采取一系列措施避免與公司同業競爭。2021年9月6日,協同公司再次啟動重大資產重組工作,以公司持有的全部23家子公司的股權置換其關聯方資本葉巍集團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魯能新能源(集團)有限公司100%股權。2022年1月14日,此事完成了資產交割和過戶登記。鑒于魯能集團2017年重組時發布的避免房地產業務同業競爭承諾的基礎發生變化,避免房地產業務同業競爭承諾已履行完畢。同時,魯能集團還積極履行了其他承諾,具體如下:
(一)申請限售股解禁的股東履行承諾的情況。
(二)公司主營業務變更后魯能集團的承諾
本次重組完成后,公司主營業務由房地產開發銷售變更為新能源發電,并做出新的承諾。詳情如下:
三。限售股可以上市流通。
1.限售股可于2022年4月15日上市流通。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總數為131,113,787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04%,占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7.57%。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人數為1人。
4.股份限售解禁詳情如下:

四。股權結構變動表
限售股解禁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化如下:
5.解禁股股東占用上市公司非經營性資金的說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東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經營性資金的情況,公司不存在對申請解除限售股份的股東進行違法擔保,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不存在違規買賣公司股份的情況。
不及物動詞財務顧問的核查意見
財務顧問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務顧問”)就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問題發表如下核查意見: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東嚴格履行了2017年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承諾;
2.限售解禁股份數量及上市流通時間符合《關于重大資產重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01《公司法》01《證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上市公司關于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
4.財務顧問對廣宇發展2017年度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無異議。
七。參考文件
1.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請表;
2.股本結構清單和限售股份清單;
3.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請;
4.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天津光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專項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天津光宇發展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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