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不是在炒股時發現,一些上市公司名稱代碼前加上了“ST”和“* ST”,這些符號代表什么意思?達到什么條件將被加上這些符號呢?
一、何為“ST”?
當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者其他異常,證券交易所將對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風險警示,即代表“特殊處理”的股票。
風險警示包括終止上市風險的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1)假如是其他風險警示,則公司股票就將被加上“ST”;(2)假如是有退市風險,則為“* ST”。
證券交易所加上這些字符,不僅是對上市公司的處罰,更是對公司所處狀況的客觀揭示,主要起風險警示作用,向投資者傳遞該股票有投資風險。
ST

二、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會被“ST”嗎?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其他風險警示規則(ST)大同小異,被ST的條件主要包括公司資金占用或違規擔保、管理體系缺陷、業績虧損等情景。
其中關于業績虧損方面,2個交易所的上市規則都表現為“上市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常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由此可見,關于業績差被ST需要同時滿意2個條件,一個是上市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扣除非常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另一個是最近一年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
(1)為此,假如最近審計報告中未說明可能導致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景,僅僅是連續3年虧損,不會被ST。
(2)但是一般情景下,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主要就是累計虧損巨大和銀行借款逾期。當上市公司連續3年虧損了,會計師事務所很有可能出具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的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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