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吉爾吉斯斯坦(簡稱:吉國)經濟和商務部副部長阿利舍洛夫與吉國商業協會、貨運代理公司代表會面時公布,10月22日,吉國國家稅務局和哈薩克斯坦國家稅務委員會簽署合作試點項目,雙方將采取措施加強對吉哈俄之間貨運車輛的監管。
據阿利舍洛夫介紹,根據該項目,貨運車輛在從事跨國運輸時將運用電子辨認器(導航封條)記錄其行程。
與此同時,哈薩克斯坦方面將減少對來自吉國的貨運車輛在過境哈薩克斯坦向俄羅斯運輸貨物時的審查措施。
此外,哈薩克斯坦方面要求吉國出口商必須運用電子出口發票(以下簡稱ESF)。在沒有ESF的情景下,哈薩克斯坦可能會拒絕吉國貨車過境。
據了解,哈薩克斯坦會在吉國車輛進入哈薩克斯坦境內時在卡車上安裝導航封條,而不進行控制和審查活動。

“對于從吉爾吉斯斯坦到哈薩克斯坦的卡車,假如之前有違規行為,則在車輛到達目的地后進行額外審查。”阿利舍洛夫說。
吉國經濟部并未提及該試點項目何時啟動或是否已啟動,項目持續工夫也未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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