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意合格投資者標準的投資者如何參與新三板交易?
答:對于滿意合格投資者標準但未參與過新三板交易的投資者,參與新三板交易的流程如下:(1)無深A賬戶的投資者需先申請開立深A賬戶并在該賬戶上辦理新增“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業務,已有深A賬戶的投資者需申請新增“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2)申請開通相應的新三板交易權限。
2.投資者開通交易權限的詳細流程如何?
答:投資者在其開立證券賬戶的券商處根據券商詳細要求提交相關的權限開通申請文件,券商根據新三板合格投資者要求及其內部治理相關規則審核投資者的申請文件。審核通過后,投資者應該以紙面或電子形式簽署掛牌公司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該充分揭示掛牌公司股票交易風險。簽署風險揭示書后,券商為投資者開通交易權限。
3.投資者是否可以線上辦理交易權限開通?
答:主辦券商應為投資者提供線上開通交易權限的服務;目前大多數券商均已實現相關系統改造,可以為投資者提供線上開通交易權限的服務。
4.交易權限開通后多久可以交易?
答:對于所持賬戶已經有“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的投資者,開通交易權限當日即可交易。對于此前無證券賬戶或證券賬戶未申請“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的投資者,需要先行實現證券賬戶開立及新增“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后才能開通交易權限;因開立新賬戶與新增“全國股轉系統賬戶標識”的業務均為次日生效,投資者最早可于辦理相關業務的次一交易日開始交易。
5.新的投資者恰當性規則發布后,規則發布前已進入市場的投資者是否需要重新開通交易權限?
答:新的投資者恰當性規則發布后,規則發布前已經參與買賣的投資者保留原有交易權限不變:規則發布前已成為合格投資者的,規則發布后仍可交易全市場掛牌公司股票,無需重新申請開通交易權限;規則發布前屬于受限投資者的,規則發布后仍可交易其原先具有交易權限的股票,但若相關投資者符合新規則中合格投資者標準并擬交易相應層級其他掛牌股票的,需要向主辦券商申請開通相應的合格投資者權限。
6.全國股轉公司針對投資者恰當性持續治理要求作出了哪些優化調整?
答:根據證監會《證券期貨投資者恰當性治理方法》的相關精神,投資者恰當性持續治理的核心在于主辦券商對投資者與產品匹配性的持續評估,并非要求投資者持續符合交易場所的特定準入標準。為貫徹落實《方法》精神,回歸投資者恰當性治理本源,本次改革對投資者恰當性持續治理要求進行了調整,要求主辦券商結合投資者信息及其參與掛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景,及時更新評估數據庫,主動調整投資者恰當性匹配意見,取消主辦券商督促投資者持續符合資產標準的規定。
【免責申明:本欄目僅作為投資者教育用途,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任何機構或個人據此做出的任何投資決定或投資行為,風險自擔。全國股轉公司對本欄目提供的內容力求正確、完整和及時,但不對其正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做任何保證,對因其引發的損失不承擔法律責任。來源:全國股轉公司】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