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著理財銷售新規的施行,近期已有多家銀行調整了理財產品收益率展現方式,以往的“預期收益率”逐步退出,轉而以“業績比較基準”替代,并同步增加了“業績比較基準”的計算說明,相比之前更加詳細、完整。
業內人士示意,銀行對“業績比較基準”的詳細解釋,是理財規范化和破剛兌的又一體現,一方面有助于產品設想時更加謹慎地確認業績比較基準,增加投資者對產品判定的合理;另一方面,也可充分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為投資者提供更多參考依據。 鄭報全媒體記者 倪子 實習生 張河強
“預期收益率”或將不再出現
許多人購買理財產品時,先關注“預期收益率”是多少。但資管新規要求銀行理財向凈值化轉型,打破剛性兌付,且凈值生成應該符合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及時反映基礎金融資產的收益和風險,因此,類似“預期收益率”這種帶有剛兌意思的描述逐步退出,金融機構轉而以“業績比較基準”替代。
所謂業績比較基準,是指理財產品治理人基于過往投資經驗及對產品存續期投資市場波動的預判而對該產品所設定的投資目標。通俗來講,其代表了理財產品的收益率。
目前,已有多家銀行的手機銀行將產品收益率展現方式改為了業績比較基準。同時,銀行在產品提示中通常會提及,業績比較基準不代表該產品的未來表現和實際收益,或銀行對該產品進行的收益承諾。

業績比較基準并未做規定
據悉,當前市場上業績比較基準的形式主要有四種:一是單一數值型,如“業績比較基準為4.00%”,此辦法最為簡樸直觀。二是區間數值型,如“業績比較基準為3.30%~4.25%”,這種方式相對審慎保守。三是在基準利率或市場化利率上做加減。如“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上浮肯定比例”,這種方式實用于追求絕對收益的產品。四是指數或指數搭配型。如“滬深300指數收益率×60%+中證全債指數收益率×40%”,此辦法實用于追求相對收益的產品。
業內人士示意,此前市場上采用單一數值型業績比較基準的產品占比較大,但新規落地前后,采用單一數值業績比較基準的比例有所升高,而區間數值型和指數掛鉤型業績比較基準的占比提升。目前,監管對于理財采取何種類型的業績比較基準并未做規定。
此外,絕對基準和相對基準的設定沒有絕對的好壞,要根據各個資產類別的特性來決定。此次新規從銷售端為產品凈值化奠定基礎,產品銷售需要做好宣傳教育工作,運用簡樸的語言讓客戶理解業績比較基準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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