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訖是指交清,多用以指金錢款項。付訖分為兩種。一種為現金付訖,另一種則為轉賬付訖,也就是說可以通過2種方式付清賬款;付款部分金額時,只解決已支付部分的票據關系,其他票據關系仍存在。當付款方結算所有金額時,一切票據關系也會因此而消退。
付訖是什么意思

付訖是指與同一個合作商之間產生的所有款項都付清了,假設甲與乙合作;簽訂的合同有3個也就是說產生了3個款項,每個款項價值4萬,那么只要當甲付款12萬時才算付訖。轉賬付訖是指轉賬業務,比如轉賬支票、電匯等現金付訖的意思就是指用現金的方式結清應付款項。現金付訖章對出納是一種保護手段,以此來判定哪部分款項已經支付,避免漏記導致與庫存現金不一致的問題,因為出納人員天天盤點的現金數,需要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保證賬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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