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對我說,找醫學專家談論適度醫療的話題很難,對方一聽常回絕:“話題太敏感,我不想談”。其實,適度醫療的存在想避開又何嘗輕易。
在我看來,適度醫療堪稱國際難題,它很復雜,甚至于醫療機構、媒體、百姓有著不同的解讀:百姓擔心自己成了“魚肉”,任人“宰割”;媒體認為,醫院“殺雞用牛刀”,眼里只有利益,沒有醫德;醫護人員則頻頻喊冤,申明自己所做都是必要的。
我認為,適度醫療的概念從理論上講是清楚的,通常指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違背臨床醫學規范和倫理準則,對患者進行不必要的診療行為。一般來說,適度醫療主要發生在審查、治療、開藥3個環節。
然而,適度醫療在實際中卻難以界定。首先,各國臨床診療標準不同,我國制定的臨床路徑和診治規范在不同地區不同層級的醫療機構間又不易同步;其次,患者個體差異很大,往往使一線醫生在診療中變更標準,給出“一對一”的治療方案,同時增加了醫生的自主裁決權。但當普通老百姓自掏腰包支付高昂醫藥費時,常會懷疑自己是否被適度醫療了。

醫圣希波格拉底在幾百年前告誡醫生“不要在患者身上做得過多”。那么,醫療界到底有沒有醫生做得過多的情景?現實是不容否認的。許多人會說,中國的輸液率高、剖腹產率高、抗生素運用率高等,均遠超國際發達國家平均水平。這是現實,但我們仍需要透過“高”的表象,進一步深究背后原因。
第一,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對順應癥掌握不嚴,個別醫務人員出于自我保護,或受不正當利益的驅使而多做審查、多開藥等。但這絕不是醫療行業的主流,不能因這點陰暗面否定整個醫護群體;第二,在調研中我們也發現,很多患者和家屬醫療知識欠缺有意無意也在推高"適度醫療",如部分女性認為剖腹產不疼而強求醫生施行;第三,政府對醫院實行部分補貼,醫院無法從政府那里獲得充足的撥款。失控狀態下,個別醫務人員違反醫療常規、倫理道德,為了個人或小團體利益逼上梁山。
適度醫療猶如醫療界的“毒瘤”,在世界各國被廣泛關注。近十年,我國居民衛生總費的自負比例下降了近一半,但人均支付的醫療費用卻漲了一倍。在醫療支出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厲行節約、勤儉辦醫要繼承提倡。并且,可借鑒其他國家的經驗,通過醫保的精細化治理來約束醫生診療行為。一旦發現醫生有適度醫療的嫌疑,保險公司可責成醫生或醫院支付不正當的醫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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