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限購房政策2021:新變化
2020年底,天津開始施行新的限購政策。這些政策旨在控制住房價格,保護普通市民的購買能力,以及鼓勵更多的家庭入駐城市。新的限購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增加限購城市
從2020年12月31日起,除天津原有的14個限購城市,另外補充5個限購城市,增至19個。據了解,這些新限購城市包括:天津濱海新區、武清、寧河、寶坻和靜海等。
2. 拆除區域性限購門檻
原有的14個限購城市里,有些城市只有特定的幾個行政區劃被限購,而其余未限購區域則不受影響。而從2021年1月1日起,14個原有限購城市中,寶坻區以及濱海新區被拆除了之前的限購門檻,使得整個區域內的住房都受政策限制。
3. 加強限購政策的執行
從2021年1月1日起,天津實行“唯權證入戶”政策,即新購房客戶必須提供購房人及其配偶均持有天津戶籍連續五年以上的證實才能受到購房資格支持。此外,購房者在限購城市申請購房時,也必須提供有效的限購證實,否則將無法通過審核。

4. 實行住房支持貸款政策
除了新的限購政策以外,天津還在2021年開始新的住房支持貸款政策。根據新的政策,有具備購房資格的家庭可以申請政府支持的貸款,最多可獲得135萬元的貸款支持。
5. 抑制房地產資金投機行為
為了抑制樓市資金投機行為,天津市行政審批局規定,2021年以后投資買賣房屋必須滿意以下條件:一是具有本人房產,且房產不得開展交易行為;二是有可靠的收入來源;三是有本人支出能力購買。
總之,2021年,新的限購政策將更加嚴格,更多的城市被納入其中,有關部門也加大了對政策的執行力度。希望通過這種政策,可以保護普通家庭的購房權益,同時也遏制房地產投機行為,維護正常的住房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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