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達什么情景呢?王健林在萬達年會上示意,今年萬達集團銷售目標是2000億元,同比增長20%左右。這個數字對于一個房地產企業來說,已經是十分不錯錯的成績了。不過,王健林也坦言,這個目標可能不會完成。因為,在房地產行業不景氣的背景下,許多房企都出現了虧損。比如恒大,就是典典型的例子,在今年上半年,恒大的銷售額就出現了下滑。此外,萬達集團也出現了不小的虧損。
一、萬達文旅城經營狀況
優質答案1:
經營狀況還可以,萬達文旅城位于重慶西部新城沙坪壩西永,重慶萬達文化旅行城總建筑面積550萬方,投資550億 ,由大型萬達茂、大型室外主題樂園、頂級舞臺秀、星級酒店群、酒吧街、旅行新城等組成,項目建成將是目前規模最大、投資最高、配置最優、可容納人數最多的萬達城。
優質答案2:
這是萬達集團在全國幾處開發投資建設并經營的房地產項目,該項目經營良好,盈利穩步提高
二、王氏父子對萬達集團100%控股,萬達是如何一步步完成私有的?
優質答案1:
萬達也是國企改制過來的,這個歷史要好好扒一扒。司馬南呢?
優質答案2:
我們先看看現實吧:
1987年,大連西崗住宅開發公司成立,這是大連市西崗區區屬的一家全民所有制企業;
1989年,王健林從大連西崗區政府辦公室主任任上辭職,任開發公司總經理;
1992年,大連西崗區住宅開發公司改制為大連萬達房地產總公司,注冊資本1.2億元,被等額分為12000萬股,包括9600萬股法人股,以及2400萬股個人股。
公司發起股東六家:大連萬達房地產總公司持股58.33%,中國工商銀行大連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2.5%,大連渤海飯店集團公司持股0.83%,大連煤氣公司持股3.96%,大連鑫淼實業總公司持股3.96%,大連電業局市內供電局供電技術服務公司持股0.4%,另外20%股份由公司內部職工認購。
2002年7月31日,大連萬達房地產總公司將持有的萬達集團的3000萬股股份轉讓給了北京合興投資有限公司,轉讓價格為每股1.67元。此外,大連華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也將其持有的600萬股股份轉讓給了這家公司,其中100萬股的轉讓價格為每股2.2元,另外500萬股的轉讓價格為每股2元。北京合興投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公司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大連一方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孫雙喜以貨幣方式投入500萬元,占總注冊資本的50%,王健林和董學林分別以貨幣方式投入300萬元和2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0%和20%。
從公司成立到2007年12月注銷,這期間北京合興投資有限公司并沒有實際業務。這家公司成立的唯一目的,很難說不是為了幫忙王健林完成對萬達國有股權的收買。
2004年2月,大連煤氣公司、大連華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大連自來水集團給水工程有限公司又陸續將分別持有的475萬股、1000萬股和475萬股萬達集團股份轉讓給了上海萬尚置業有限公司。
與此同時,大連萬達房地產總公司將持有的2050萬股轉讓給萬達集團的子公司——大連萬達集團房地產企業治理有限公司,形成交叉持股的情形。
僅過了1個月,大連萬達房地產總公司繼承將持有的900萬股轉讓給了王健林個人,大連萬達集團房地產企業治理有限公司則將持有的2050萬股中的2000萬股轉讓給上海萬尚置業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大連萬達房地產總公司所持有的最后1000萬股被轉讓至上海萬尚置業有限公司,徹底從第一發起人的角色中退出。
上海萬尚置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在2010年底已經注銷。公司注冊資本為4000萬元,其中90%為王健林個人出資3600萬元,另一個股東為開發上海五角場萬達廣場的上海萬達商業廣場置業有限公司,出資400萬元。上海萬尚置業有限公司成立的目的顯然也是為了完成王健林對萬達集團國有股的收買。
2004年底,國有股已經從萬達集團全部退出,新的股權結構形成:上海萬尚置業有限公司占41.66%,北京合興投資有限公司占30%,王健林占7.5%,大連萬達集團房地產治理有限公司和大連萬達房地產有限公司各占0.42%,內部職工占20%。
清退20%的職工持股成為萬達集團私有化需要清除的最后一個障礙,根據大連國資委2005年8月29日印發的《關于同意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清退內部職工股的批復》,萬達集團清退2400萬股職工股的價格僅為每股2.75元。
在實現私有化后的2年多工夫里,萬達集團的股權又幾經轉讓,直到2008年3月,最終形成了大連合興投資有限公司持股98%、王健林個人持股2%的持股局面。這個令人眼花繚亂的“資本游戲”不知吃瓜群眾看知道沒有?
說直白點,92年改制萬達公司基本上還是國有企業,王健林個人在員工持股的20%里持總股本的7.5%,到了02年合興公司期間,王健林個人股份已然變成30%左右,而04年萬尚置業期間,王健林個人股份變成80%左右,到08年,萬達集團100%股份完全“洗”到了王健林名下!
2012年王健林在清華企業家講堂上說過,“15年前萬達就做了決定,所有公司都不能收取現金,制度上杜絕不行賄。萬達是少有的敢公開說我們不行賄的企業。”

2016年10月,在央視魯豫的節目中,王健林再次強調,萬達很清潔,“許多企業有原罪,我們萬達沒有”。
老王這次“信誓旦旦”話音未落,幾天后對大連西崗原區委書記金程的判決書狠狠打了他個“啪啪”,金程在任期間因30多起受賄罪被公訴,其中就有萬達高管賄賂的30萬元。
2004年8月到2007年9月間西崗區政府區長金程多次主持召開區長辦公會,決定和研究大連萬達房地產總公司轉讓所持有的大連萬達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部國有股權事宜,西崗區人民政府2007年9月出函確認對大連萬達房地產總公司1996年至2004年間7000萬國有法人股歷次轉讓無異議,2007年9月實現企業改制。
事后,萬達公布“嚴懲行賄人員,涉事員工被開除”,而王健林說:員工瞞著我行賄,我真的不明白。這種話誰能信嗎?
假如說,萬達從100%國有股轉為100%個人股的過程令人驚心動魄,那么其中起到要害作用的主要是兩個人:一是大連一方集團董事長,也曾是北京合興公司法人孫喜雙;
二是大連市前西崗區區長、區委書記金程。
前者是在財務上幫忙王健林實現了私有化程序,而后者則是在政治經濟上代表政府對整個私有化過程的最終認可與裁定。
這在中國社會是至關重要的一環!
上世紀80年代中期,中國開始改革開放,在那個時期背景下,眾多企業家按照自己的理解,利用開放的政策,做出了“五光十色”的企業改制進程。
其中有比較“過線”的被指為“企業家原罪”,像前健力寶集團董事長李經緯、前紅塔集團董事長諸時健等均被判有罪;
也有只是打“擦邊球”而免罪的案例,如聯想的柳傳志、萬科的王石,細心琢磨,好像最重要的區別是后者在改制時沒有把股權大頭劃拉到自己名下,柳傳志到最后也就拿了聯想2%的股權,王石也就拿了不到1%,由此判斷他們是出于公心對國企進行了改制。
按照這個說法,萬達的改制怎么算?
有幾件事我們是不能否認的:
1989年,王健林從區政府辦公室主任任上辭職下海,這個魄力和膽識不是大多數政府官員都有的;當年王健林接手西崗開發公司時,那是個連年虧損的爛攤子。
王健林接手后第二年就變成贏利的企業,掙到了第一桶金1000萬元。
也就是說,早年的萬達從一個沒人要的虧損企業變成了贏利的“香餑餑”,王健林的個人貢獻一定是要害性的、無可厚非的。但問題是能否以此為“資本”,在20年內,把100%國企轉為100%私企,這個過程是有諸多疑問的。
比如萬達幾次轉股的定價是否合理?是否經過公示?企業資產估值是否合理?是否經過第三方機構的合法認定?價格與估值是否經過國企資產治理機構的認可?是否經過政府部門對私有化程序的合法性(無貪腐狀況下)認定?等等,而這些問題在萬達的私有化進程中顯然是有硬傷的。
前文提到中國企業改制與前蘇聯解體后大量國有企業私有化過程的區別,筆者認為在上述一些要害點上有驚人相似之處,比如價格?估值?資產治理機構與政府的認定?
差別主要在于國有資產的領域與規模,前蘇聯國企在領域與規模上全面放開了。
包括重要的能源、交通、鋼鐵、水泥等基礎設施領域,規模上包括特大型國企(中國的央企);而中國在這些方面是控制住了,但在已開放領域企業私有化過程沒有太大區別。
結果是前蘇聯解體了,經濟發展經歷了長年的低迷陣痛期,而中國改革避免了陣痛期,中前期異常順利,只是在后期碰到瓶頸。
可是在開放領域(如房地產),一些私有化企業后來發展規模達到了大型央企的水平,對這些企業私有化的過程如何評估?
2016年10月中心有了最新的說法:中心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通過了《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一錘定音,決定大赦民企歷史原罪,為下一步經濟改革注入新動力。
許多人為此唏噓不止,假如這個政策早日出臺,一大批企業家像牟其中、李經緯、黃光裕、褚時健等就不會有牢獄之災了!
至于萬達私有化的問題,老王也不要對“存在原罪”死不認賬,現實是清晰的,只是被赦免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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