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監事人是什么意思?1、公司監事人是股東的代理人,負責監督公司財務狀況,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監事人可以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會計事務所主任等。2、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勢力機構,由全體股東組成,對公司行使監督權。3、監事會的職責是監督公司的經營治理活動動,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保障公司財產安全。4、監事會的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一、營業執照上監事是什么?
優質答案1:
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成員的意思。又稱“監察人”。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情景,公司高級治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景,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規定的監察職責。
由監事組成的監督機構稱為監事會,是公司必備的法定的監督機關。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這種專門監督機關,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所以就有了監事這一職位。
優質答案2:
監事”就是指:為保證公司正常有序經營,保證公司決策、領導層準確執行公務,防止濫用職權,危及公司、股東及第三人的利益,在公司中一般都建立監事會。
二、職工監事職責?
監事,是公司中常設的監察機關的成員,又稱“監察人”。監事職責包括:
(1) 有權建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2) 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總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景;
(3) 負責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審查、考核;
(4) 負責對各部門治理的工作進行審查、監督、考核;
(5) 負責對各駐外機構治理進行審查、監督;
(6) 有權對公司的治理提出建議和意見;
(7) 有權對公司發生的問題提出質疑;
(8) 負責股東會決議交辦其他重要工作;

(9) 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治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治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治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治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治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四條: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景異常,可以進行調查;
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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