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證券交易所發布公告稱,為進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質量,優化資本市場生態環境,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若干問題的規法規,結合本所實際,制定本指引。本指引實用于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的情形。本指引所稱日收盤價格,是指上市公司每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本指引所稱日收盤成交量,是指上市公司每個交易日的成交量。
澎湃新聞記者 孫燕
因混淆證券交易席位租賃收入與投資咨詢業務收入、未披露投資咨詢業務收入變動異常原因,東北證券收到監管罰單。
6月29日,吉林證監局官網發布關于對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北證券”,000686)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經查,東北證券存在兩大違規行為:一是在部分證券交易單元租用協議未明確約定提供研究成果義務的情景下,將部分證券交易席位租賃收入確認為投資咨詢業務收入;二是未在2021年年報中披露投資咨詢業務收入變動異常的原因。
故根據《證券公司監督治理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吉林證監局決定對東北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要求東北證券對上述問題予以整改、在收到決定之日起1個月內向該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東北證券被指混淆證券交易席位租賃收入與投資咨詢業務收入
2021年年報顯示,東北證券在2021年完成營業收入74.78億元,同比(較上年同期)增加13.14%;完成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6.24億元,同比增加21.80%。
其中,2021年,東北證券完成投資咨詢業務凈收入2.36億元,同比增長89.06%。同時,東北證券在2021年完成交易單元席位租賃收入2.16億元,同比增長87.88%。
但依據中證協于6月17日披露的《2021年證券公司經營業績排名情景》,2021年東北證券的投資咨詢業務收入為0.88億元,排名行業第19;完成交易單元席位租賃收入3.64億元,排名行業第26。
可以看到,東北證券在年報中披露的投資咨詢業務凈收入和交易單元席位租賃收入總和,與《2021年證券公司經營業績排名情景》中的投資咨詢業務凈收入和交易單元席位租賃收入總和一致。

但依據東北證券2021年年報,投資咨詢收入屬于投資與銷售交易業務收入,交易單元席位租賃收入則屬于證券經紀業務收入。
吉林證監局進一步指出,東北證券在部分證券交易單元租用協議未明確約定提供研究成果義務的情景下,將部分證券交易席位租賃收入確認為投資咨詢業務收入。
東北證券被指未披露投資咨詢業務收入變動異常原因
從2021年年報看,東北證券對比較式財務報表中變動幅度超過30%項目的情景進行了原因說明,包括手續費及傭金凈收入、利息凈收入、匯兌收益、資產處置收益等相關數據,但未披露投資咨詢業務凈收入和交易單元席位租賃收入變動幅度超過30%的原因。
盡管,東北證券在年報中展現了于投資咨詢業務方面的刻苦:公司緊跟行業發展步伐,全面發力股票投顧業務,鞏固傳統投資咨詢服務優勢,開發“搭配”類收費投資咨詢產品,深刻挖掘客戶需求,持續調整產品結構,優化業務運營模式,提升客戶體驗和黏性,完成付費客戶數量與付費金額同比大幅提升。
但是,依據《證券公司年度報告內容與格式準則》第十六條,公司應披露的主要財務數據包括但不限于: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總額、營業收入、凈利潤(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其他綜合收益,以及與期初或上期數據相比變動超過30%的重要項目。
官網顯示,東北證券前身為吉林省證券公司,后在2000年6月成立東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在2007年8月更名為“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8月27日,該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簡稱為“東北證券”,股票代碼為000686。
截至6月29日收盤,東北證券跌2.10%,報7.00元/股。
責任編輯:王杰 圖片編輯:樂浴峰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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