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實穩鍵基金凈值下跌0.53%,近1年本基金凈值下跌4.25%,成立以來本基金累計凈值為1.0859元。本基金成立以來分紅0次,累計分紅金額0億元。目前該基金開放申購。基金經理為劉杰,自2021年01月19日治理該基金,任職期內收益-11.46%。(中新經緯app)。(李曉星)。(中新經緯app)。(海濤,劉杰。本基金為混合型基金,投資于股票資產的比例為80%-95%。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爭完成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投資者范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答應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供投資人運用非個人養老金資金進行申購以及定期定額投資;本基金Y類基金份額為針對個人養老金投資基金業務單獨建立的一類基金份額,投資人可運用個人養老金資金進行申購以及定期定額投資。
2日常贖回業務的辦理工夫
嘉實福康穩健養老目標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簡稱“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對每一份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分別計算一年的“鎖定持有期”,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自鎖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請贖回。
有效認購的基金份額的鎖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鎖定起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一年年度對日(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續日歷年度中的對應日期,若該日歷年度中不存在對應日期,則順延至下一日為本年度的年度對日)的前一日(鎖定到期日)之間的區間,有效申購的基金份額的鎖定持有期指申購確認日(鎖定起始日)起至申購確認日次一年年度對日的前一日(鎖定到期日)之間的區間。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自鎖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請贖回。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鎖定期屆滿后,自2023年1月11日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的贖回業務。投資人在開放日的開放工夫辦理基金份額的贖回,詳細辦理工夫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統稱為“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工夫,但基金治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證券交易所交易工夫變更或本基金投資于證券交易所以外其他證券交易場所的交易標的或有其他特別情景,基金治理人將視情景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工夫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施行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治理方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方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治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工夫辦理基金份額的贖回等業務。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工夫提出贖回申請,登記機構有權拒絕,如登記機構接收的,視為投資人在下一開放日提出的贖回申請,并按照下一開放日的申請處理。
3 日常贖回業務
3.1 贖回份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贖回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時,可申請將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贖回;單筆贖回不得少于1份,每個基金交易賬戶最低持有基金份額余額為1份,若某筆贖回導致某一銷售機構的某一基金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1份時,基金治理人有權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的某一基金交易賬戶盈余基金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詳細單筆贖回最低份額以各銷售機構規定為準。
3.2 贖回費率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贖回費,對每一份認購/申購的基金份額分別計算一年的“鎖定持有期”,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自鎖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請贖回。
3.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1)基金治理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的情景下,調整上述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贖回的控制措施。基金治理人應在調整前依照《信息披露方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治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施行日前依照《信息披露方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銷售機構
4.1 直銷機構
(1)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央
(2)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銷中央

(3)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4)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
(6)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7)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8)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9)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10)嘉實基金直銷網上交易
投資者可登錄本基金治理人網站,通過直銷網上交易辦理認購/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查詢等業務。詳細參見相關公告。
4.2 場外非直銷機構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咨道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眾祿基金銷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治理有限公司、北京創金啟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匯成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聯泰資產治理有限公司、泰信財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贏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騰安基金銷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每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泛華普益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南京蘇寧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倉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萬得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陸金所基金銷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和耕傳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京東肯特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網基金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金財富證券有限公司、東方財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礦證券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
各代銷機構可辦理的基金業務類型及詳細業務辦理狀況遵循其各自規定執行。
4.3 其他與基金銷售機構相關的事項
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贖回業務的詳細網點、流程、規則、數額限制等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各銷售機構可辦理的基金業務類型及業務辦理狀況以其各自規定為準。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p>
5.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后,基金治理人應該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后的三個工作日內,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嘉實福康穩健養老目標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為契約型、開放式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治理人為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注冊登記機構為嘉實基金治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開放贖回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具體情景,請認真閱讀《嘉實福康穩健養老目標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亦可登陸本公司網站(##p>
(3)投資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在正常情景下,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3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投資者應在T+4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景。否則,如因申請未得到基金治理人或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而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基金銷售機構對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肯定勝利,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贖回的確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
(4)本基金Y類基金份額自2022年11月28日起開放申購及定投業務,基金治理人自認購/申購份額的鎖定持有期屆滿之日起開始辦理相應基金份額的贖回業務,詳細業務辦理工夫在Y類基金份額贖回開始公告中規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5)風險提示:基金名稱中包含“養老目標”字樣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諾。本公司承諾以老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治理和使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肯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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