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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退市條件股票退市的條件有哪些股價跌到多少才會退市
一、股票退市條件
股票退市的條件主要分為三個方面:
1、第一是因為自身的財務問題而退市,例如財務造假、經營不善等。
2、第二是因為上市ipo有問題,或者是公司造假嚴重,因而這種一般離開市場就比較難回來了。
3、第三是因為市值退市,即股票的每股市值都是一元錢,若是股價長期低于這個價格,那么公司就會退市。
拓展資料:
一、退市
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準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并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較大的自主權。
二、退市類型介紹
退市可分為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1、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2、被動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三、退市流程
1、交易所在發現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標準之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在45日內向交易所作出答復,在答復中提出整改計劃,計劃中應說明公司至遲在18個月內重新達到上市標準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計劃后45日內,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計劃;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準其整改計劃后45日內,發布公司已經低于上市標準的信息
5、在計劃開始后的18個月內,交易所每3個月對公司的情況進行審核,其間如公司不執行計劃,交易所將根據情況是否嚴重,作出是否終止上市的決定;
6、18個月結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標準,交易所將通知公司其股票終止上市,并通知公司有申請聽證的權利

7、如聽證會維持交易所關于終止股票上市的決定,交易所將向SEC提出申請;
8、批準后,公司股票正式終止交易。
由上述情況可見,交易所決定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最長要經過22個月的時間。
二、股票退市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3、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后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四十八條 上市交易的證券,有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按照業務規則終止其上市交易。
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證券上市交易的,應當及時公告,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四十九條 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終止上市交易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三、股價跌到多少才會退市
當股票價格下跌到一定程度時會被退市,即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1元,則會被強制退市,因此,投資者盡量遠離低于1元的股票。
拓展資料: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出現以下情況,也會被退市:
財務類:連續虧損4年會終止上市、營業收入連續低于1000萬元4年退市、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6個月退市、營收低于1億退市、科創板和創業板現行的營業收入和扣非凈利潤的組合指標引入主板和中小板,企業年度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于 1 億元退市等。
規范類:連續3年虧損暫停上市,如次年轉盈可恢復上市變為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連續2年觸發財務類標準即退市。
重大違法類:連續三年的利潤造假金額超過當年對外披露利潤的 100%;累計造假金額要達到 10 億元以上等。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準,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
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因主動或者被動的原因退出二級市場而隨伴的股票摘牌的事件。
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
主動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據股東會和董事會決議主動向監管部門申請注銷《許可證》,一般有如下原因: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決定不再延續;股東會決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產;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結構、布局。
被動性退市是指期貨機構被監管部門強行吊銷《許可證》,一般因為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或因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風險等原因。
《公司法》第157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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