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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的發行方式有哪些股票發行有哪幾種方式股票發行環節有哪些
一、股票的發行方式有哪些
1、包銷發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并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于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
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托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
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于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 股市行情看好。
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制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后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后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一家準備上市的公司時,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一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層的信息。
股票發行人必須是具有股票發行資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件》對新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原有企業改組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增資發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分別作出了具體的規定。
二、股票發行有哪幾種方式
股票發行方式主要有哪些?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
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1.包銷發行方式。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并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于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
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2.代銷發行方式。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托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
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
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于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另外,為了股票一上市就給公眾一個大有潛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選擇股票上市的時機時,經常會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在籌備的當時及可預計的未來一段時間內,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為未來一年的業務做好充分鋪墊,使公眾普遍能預計到企業來年比今年會更好的情況下上市;不要在公司達到頂峰,又看不出未來會有大的發展變化的情況下上市,或給公眾一個成長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內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紅制度,職工內部分配制度已確定,未來發展大政方針已明確以后上市,這樣會給交易所及公眾一個穩定的感覺,否則,上市后的變動不僅會影響股市,嚴重的還可能造成暫停上市。
投資者在考察一家準備上市的公司時,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發行方式以及上市時間的成熟與否,有時也能讓我們看出一些比讀它的上市公告書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層的信息。
三、股票發行環節有哪些
股票發行上市要經過哪些程序? 股票發行上市要經過哪些程序? 股票發行上市不僅要符合前述規定, 還應該履行一定的程序。
《中 根據 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 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規章、規則等有關規定,企業公開發行 股票并上 市應該遵循以下程序: (1)改制與設立:擬定改制重組方案,聘請保薦機構(證券公 司)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改制 重組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對擬改制的資產進行審計、評估、簽署發 起人協議和起草公司章程等文件,設置公司內部組織機構,設立股份 有限公司。
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取消了 省級人民政府審批這一環節。
(2)盡職調查與輔導:保薦機構和其他中介機構對公司進行盡 職調查、問題診斷、專業培訓和業務指導,學習上市公司必備知識, 完善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規范企業行為,明確業務發展目標和募集 資金投向,對照發行上市條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準備首次公開 發行申請文件。
目前已取消了為期一年的發行上市輔導的硬性規定, 但保薦機構仍需對公司進行輔導。
(3)申請文件的申報:企業和所聘請的中介機構,按照證監會 的要求制作申請文件, 保薦機構進行內核并負責向中國證監會盡職推 薦,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國證監會在 5 個工作日內受理申請文件。
(4)申請文件的審核: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申請文件后,對申 請文件進行初審, 同時征求發行人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發改委 意見,并向保薦機構反饋審核意見,保薦機構組織發行人和中介機構 對反饋的審核意見進行回復或整改, 初審結束后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前,進行申請文件預披露,最后提交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
(5)路演、詢價與定價:發行申請經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 后,中國證監會進行核準,企業在指定報刊上刊登招股說明書摘要及 發行公告等信息, 證券公司與發行人進行路演, 向投資者推介和詢價, 并根據詢價結果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6)發行與上市: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方式公開發行股 票, 向證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請, 辦理股份的托管與登記, 掛牌上市, 上市后由保薦機構按規定負責持續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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