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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去年11月建議上調主板上市公司盈利門檻,是前任行政總裁李小加任內最后一份咨詢,文件稱要“提升主板公司素質”、打擊“空殼公司”,提出將盈利門坎大幅上調1.5倍或2倍。
咨詢期將于2021年2月1日結束,一石激起千層浪。
最低盈利規定調高150%或調高200%
2020年11月27日,港交所刊發有關主板盈利規定的咨詢文件。
港交所認為,《主板規則》中的最低盈利規定自1994年推出后,從未調整過。同時,自2018年《主板規則》中的最低市值規定由2億港元增至5億港元后,港交所注意到部分僅滿足盈利規定最低要求但市值相對偏高的發行人,其上市申請有所增加。
港交所認為,最低盈利規定與修訂后已調高的最低市值規定不相適應,引起了監管對于申請主板上市的公司質量的關注。因此,港交所建議,將最低盈利規定調高150%或調高200%。
港交所在咨詢文件種提出了兩個方案:
方案1是調高150%。調整邏輯是按于2018年市值規定由2億港元增至5億港元的增幅百分比調高。
股東應占盈利的最低要求將會調高如下:最后一個財政年度須不低于 5000 萬港元;及其前兩個財政年度累計須不低于 7500 萬港元;
方案1是調高200%。調整邏輯是按恒生指數的平均收報點數由1994年盈利規定推出實施時的9541 點上升至2019年的27569點的概約增幅調高。
股東應占盈利的最低要求將會調高如下:最后一個財政年度須不低于 6000 萬港元;及其前兩個財政年度累計須不低于 9000 萬港元。
打擊殼股?一石激起千層浪?
港交所的每一次改革勢必都伴隨著爭議。
事實上,港交所一直在考慮抬高上市公司的門檻,從而控制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減少仙股等的出現,保護投資人利益。
“從監管角度上,我們關注這些低市值發行人是否真正為了其業務的發展而上市融資(如其盈利預測所述),或其估值是否僅為了符合市值規定而倒算所得,以便為取得上市地位附帶的價值而制造潛在的空殼公司于上市后出售。”港交所表示。
有業內人士認為,港交所此舉的核心在提高主板上市公司的質量,對于一些質地一般的的公司,從源頭上做了一定篩選,自動過濾了一批公司,對于長遠來看是有好處的。
從另外一個角度,近幾年,港股主板市場中,頻頻出現一些低市值發行人為了上市而上市,導致上市后股價大跌后以賣殼為生,不少低市值公司上市后,甚至淪為坐莊的“殺豬盤”標的,令許多中小投資者血本無歸。
港股市場一度賣殼成風的現象,主板殼價一度飆升至7億-8億港元,對于港股市場的聲譽、發展等都產生了嚴重的影響。

此后港交所出招收緊殼股買賣要求。港交所2019年10月修訂的《上市規則》有關借殼上市及持續上市準則的條文,進一步打擊了投資者“買殼”意愿,導致殼價大跌。
近年來,港交所屢屢出手,彰顯凈化港股市場的決心。
2020年有31家上市公司被港交所以“上市規則”規定除牌,除牌前合計總市值1008億港元。媒體統計數據發現,2010年至2020年底,港交所合計除牌72家上市公司,僅2020年除牌的上市公司家數占比已達43%。
然而,日前,10家中小型投行透過一家律師行聯署反對。其表示,建議令香港上市的三年總盈利要求,在全球主要資本市場中屬最高,擔憂會令很多香港、內地中小企無法上市,降低香港競爭力,也對上市中介機構等造成不利影響。
不過,亦有業內人士對媒體表示,不少中小型投行和券商都在小型企業上市過程中分得一杯羹,相信上市門檻提高會減少這部分企業上市,以及造成港股殼資產的減少,繼而引起不少既得利益者的反對。
對新經濟公司影響不大
如何避免“倒臟水把孩子也潑出去”?
據了解,此次提高上市門檻對于未盈利的企業上市并不影響,還是延續以往的規則。
2018年港交所進行上市規則改革,允許未盈利生物科技公司和“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鼓勵新經濟企業和獨角獸赴港。
按照規定:生物科技公司要求上市時預期市值不低于15億港元,同股不同投票權的公司要求上市時市值至少為400億,或市值最少100億且最近會計年度收益不低于10億港元,第二上市地公司的市值要求和同股不同投票權的公司一致。同時,對何為符合標準的“生物科技公司”有著詳細明確的定義。
目前,港交所主板的發行市值門檻為5億。不少踩著發行門檻上市的傳統行業企業上市后暴漲暴跌,淪為“莊股”。
可見,港交所上調主板上市公司盈利門檻,主要是針對那些踩著發行市值門檻,“為了上市而上市”的公司。這些低市值發行人一般都是傳統行業的中小型公司。
2018年,港交所即修改過上市的市值規定,從2億港元提升到5億港元,意圖提高上市門檻。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一大堆市盈率明顯比已上市同行高的低市值公司,摸著5個億的門檻申請上市。港交所于2018年及2019年收到了464項依據盈利規定提交的上市申請,其中53%來自低市值發行人。
這些低市值發行人一般都通過參考增長潛力來“證明”其偏高的估值合理,但當中不少在上市后都不能達到上市申請時提交給港交所的盈利預測,這引起了港交所對其估值合理性的關注。
港交所指出:若這些發行人上市時的估值并非有真正的市場支持,其股價可能會在上市后不久便大跌,以致損害投資者利益,及影響投資者對相關股份升值的信心。因市場需求不足導致股票交投量少,股票流動性低,進一步使相關股票上市后更容易受到投機炒賣的影響,并引發市場大幅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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