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最終可能會引起法律糾紛。但是,這里面卻有很多的疑問和問題需要解決。
首先,欠多少錢才能起訴呢?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違約金、利息、賠償金等都屬于逾期未支付的債務,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比例進行計算并支付。如果約定中沒有明確規定,那么逾期未支付的債務可以按當地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至24倍進行計算。如果債務金額小于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最低起訴標準,就不能起訴。
其次,欠款人能否以自己的無力還款為由來阻止債權人起訴?答案是否定的。雖然債務的確實際上已經無法償還,但這并不意味著借款人可以逃避法律責任。如果債務人刻意隱瞞財產、變賣財產轉移資產等行為,就會被視為惡意拖欠,有可能會被判處相應的法律制裁。

最后,向誰起訴欠款人呢?這主要取決于借貸雙方的關系。如果雙方有書面協議,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起訴;如果沒有書面協議或者協議的約定不明確,也可以通過公證處、仲裁機構等非訴方式進行追債,甚至可以通過法院的執行程序強制執行。
總之,債務人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做到及時、足額地償還債務,從而避免無法償還而造成的不必要的糾紛和困擾。同時,債權人也應當保持理智和冷靜,以法律的方式解決欠款問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