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殘疾人修理免什么稅?我是殘疾人開了一家修理鋪怎樣申請減免稅收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我是殘疾人開了一家修理鋪怎樣申請減免稅收
寫一份書面的情況說明,并你的殘疾證向工商局申請。如果滿意,希望采納!
2,我持有殘疾證開有一經營部能免哪些稅是全免還是部份但我
殘疾人只對從事維修行業的免稅(只針對個體),開經營部銷售商品是不免稅的.支持一下感覺挺不錯的
3,我哥哥是殘疾人員我用他的名義開個家電維修個體戶在稅收方面有
稅法規定殘疾人員個人開個體店免營業稅,所得稅,基本上就是完全不交稅了,但是如果有工商稅務去你店面你不能說是你干的,就說幫你個看著,或者照顧他的,記住。要有殘疾證,并要以你哥的名字辦所有證件好象不用交稅喲。嚴格說,你用你哥哥的名義辦理家電維修是不能享受任何稅收優惠的如果是你哥哥自己辦,、《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規定,可享受以下優惠: 1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 辦稅務登記證的時候還可以免收工本費。

4,我是殘疾人辦的個體工商戶是一般納稅人都免什么稅
你好!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停止征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和集貿市場管理費外,還免收其他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但期限最長不超3年。對經營困難的殘疾人免收個體工商戶管理費、市場管理費、年檢費并在場地、攤點、攤位等方面提供方便。持有合法有效的社會福利企業證書,可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但從事商品批發、零售的民政福利企業不能享受。1、《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93〕財法字第40號第二十六條): 第二十六條 條例第六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 (一)第一款第(二)項所稱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是指殘疾人員本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 2、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6號: 第八條 下列項目免征營業稅: (一)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3、《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四十四號第五條):第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準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一、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1、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6號,對殘疾人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2、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
5,財稅200792通知中的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
也就是“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的稅法依據由原來的(94)財稅字第004號文改變成“《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從這一點上也能看出我國稅收法規不斷完善的軌跡!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文件廢止 財稅[2009]17號 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增值稅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 這是一個網站的原文失效的文字比有效的字號小,也能說明“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的有效性。 詳細分析其有效如下: 財稅[2009]17號文 二、部分廢止或失效的文件(7件) 1.《關于增值稅、營業稅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94)財稅字第026號]第四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八條、第十一條。 2.《關于增值稅幾個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60號)第一條、第四條、第五條。 3.《關于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165號)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一)項“東北以外地區固定資產除外”的規定、第九條、第十條。 4.《關于促進農產品連鎖經營試點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10號)第三條。 5.《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第三條第(二)項“根據《關于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的規定”。 6.《關于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27號)第四條。 7.《關于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8]56號)第三條。 其中第5,雙引號“”里的文件失效,也就是“根據《關于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的規定”這句話失效。但其后面的“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是有效的。理由如下: 從第4和第6與其相鄰的兩條比較中就能看出,“4.《關于促進農產品連鎖經營試點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10號)第三條。”就是指第三條失效了;“6.《關于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27號)第四條。”就是指第四條失效了。而第5所指的就不是“《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第三條第(二)項”全部失效或廢止,僅僅是說明“[(94)財稅字第004號]第三條的規定”失效了,因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規定,(94)財稅字第004號文件已廢止。沒有
6,殘疾人取得哪些所得可以減征個人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可以去當地稅務局提出申請,需要相關證件。一、申請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一款規定,殘疾人、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可以申請減免個人所得稅。二、所需資料1、減免稅申請報告(申請人簽名);2、《地方稅務局減免稅申請核準表》一式四份;3、殘疾的提供有效的殘疾證;4、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個人舉辦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提供);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6、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工資薪金所得申請減免的提供);三、辦理程序第一步 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填寫《涉稅事項綜合申請表》,提出申請和領取《受理回執》 各個辦稅服務廳第二步 備齊所需資料,待主管稅務機關收取資料和調查審核第三步 憑《受理回執》領取批復 主管稅務機關四、辦理時限40個工作日五、優惠政策1.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按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稿酬所得可先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即按應納稅額減征30%),再按本條規定計算減征的數額。2.個人取得的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人舉辦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取得的所得,區別情況分別予以減征: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萬元(含3萬元)以下的,按應納稅額減征100%的個人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在3—5萬元(含5萬元)的,按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元的,不再給予減征照顧。實行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投資者,可享受此待遇。問題:我是一個殘疾人,我的所得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答:財稅[2007]92號文件規定,對殘疾人個人就業的個人所得稅政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四十四號)第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142號)第十六條的規定,對殘疾人個人取得的勞動所得,按照省(不含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減征幅度和期限減征個人所得稅。 吉地稅個所字[2000]171號文件規定:凡在我省境內的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均享受減征個人所得稅照顧。減征幅度暫確定為40% 提示:對殘疾人個人就業的個人所得稅政策可以減征40%,也就是減征應納稅額的40%.您需要經過所屬稅務機關批準才能減征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員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營業收入,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予以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殘疾人從事商業經營的,如營業額較小,未達到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的,免征增值稅。對農村殘疾人,減免義務工、公益事業費和其他社會負擔。對各類殘疾人工療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予以減免稅收和管理費。你可以參考 《殘疾人保障法》。
以上就是有關“殘疾人修理免什么稅?我是殘疾人開了一家修理鋪怎樣申請減免稅收”的主要內容啦~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