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代做最大股東有什么風險?股權代持有什么風險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股權代持有什么風險
您的問題太寬泛,股權代持的風險涉及方面較多,因此無法具體作答。為了規避風險,可以私下協議作為補充。1.股權代持因證據不足導致代持人否認的風險。2股權代持協議被認定為無效的法律風險。3.股東身份不被認可的風險。4.由于顯名股東自身原因股權被司法保全或執行。
2,股權代持對名義股東有什么風險
名義上的股東很有可能被當成替罪羊,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東應當登記在股東名冊上。 代持股權的名義股東是在實踐中出現的事實,但在法律上是看誰是登記在股東名冊上的股東,這是進行民事交往的基礎事實。也就是說誰登記在股東名冊上,誰就是股東,而不是詢問其是否為代替股東或者名義股東。 當然有一點是需要注意的,那就在刑事案件中會追究真實股東的責任。
3,代持股的代持股的風險
代持委托方雖然通過別人持股免去了事前的風險,但代持后的風險卻隨之而來,而且,這種風險有越來越大的可能。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事情發生了變化,變得“說不清楚”,比如,有些人會突然“犯起糊涂來”,會和委托人討論誰是真正的出資人。比如,當代持股人出現不能償還的債務時,法院和其他有權機關是可以查封上述股權用來還債。這時候,真正的出資人打掉牙往肚子里吞,被逼無奈只有依據代持股協議向代持股人主張賠償。 關鍵是,許多代持人之間并沒有簽署合法合規的代持協議,這為日后的糾紛埋下了伏筆。還有,天有不測風云,當代持股人出現特別的意外情況離世,代持股人名下的上述股權,就會成為繼承人爭奪繼承財產的標的。委托人就得卷入遺產繼承案件中來,往往需要付出很大的艱辛才能完好地拿回自己的財產權。 此外,比如真實出資人由于被代持而無法行使資產管理權等等就更不必細說了。這些風險早已有之,但是,隨著資本市場并購重組等日益活躍,而在“退出”機制逐步由漫漫討論層面開始走向現實的今天。代持股份的代價就越來越大了。這一點不可不察。 代持股隱名投資在公司法律事務中較為常見。務必做好代持股的法律風險防范。

4,公司違法代持股份人有何風險
與實際隱名股東,被代理股東存在利益博弈風險代繳社保屬于違法行為,行為嚴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風險。現如今代繳社保需謹慎,法律已經定性代繳社保是違法行為。社保一中斷,跑腿跑半年。大家都知道社保中斷是個大麻煩,很多優惠政策與社保掛鉤,買房買車子女入學也會受阻。所以在離職跳槽的時候,很多人都選擇找中介代繳社保。特別一些非當地戶籍的自由職業者,受戶籍限制,不能以個人名義繳納社保的,只能找代理掛靠社保。然而現在,掛靠代繳社保就屬于違法行為。代繳社保,原本就是打政策擦邊球。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職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 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才能通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如果雙方沒有建立勞動合同關系,只是通過掛靠代理公司來繳納社保,屬于騙保行為,是不允許的。代繳社保,其實有很多的風險。比如說,有政策風險,信譽風險,使用風險。政策風險是指,職工和掛靠代理的用人單位沒有真實存在的勞動關系,在向社保機構申報社會保險待遇時,會被認定屬于騙保行為。會被處以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信用風險是指,由于以上政策原因,與社保代理機構簽訂的代理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使用風險是指,與政策風險掛鉤,一旦發現社保是代繳的騙保行為,一些涉及到報銷的保險,保險部門都不會進行賠償。
5,股權代持風險有哪些如何防范股權代持的風險
根據你的提問,經股網在此給出以下回答:股權代持又稱委托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在此種情況下,實際出資人與代持人之間往往僅通過一紙協議確定存在代為持有股權或股份的事實。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三)》(以下簡稱《規定(三)》)的出臺,股權代持問題得到了法律的規范。實際出資人面臨的風險1. 股份代持協議因違反合同法第52條規定而無效,實際出資人將無法依據該協議向代持人主張權利。2. 得不到公司半數以上股東認可,實際出資人可能面臨無法轉正的尷尬局面。3. 代持人可能擅自對股份進行處分,代持人屬于工商登記備案的股東,只要簽署相關文件就可以將股份轉讓或質押給第三方。4. 代持人可能會在股利取得、股份表決權的行使、資產分配等方面背離實際出資人的本意或實施損害實際出資人的行為。5. 代持人如果拖欠債務,其所代持的實際出資人的股權可能會被查封或拍賣。6. 代持人如果去世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所代持的股權的處置將成為一項難題。7. 其他可能出現的風險。代持人面臨的風險1. 如果股份代持協議無效,且代持人不愿成為該公司的實際股東并且也沒有出資能力,對于代持人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2. 實際出資人出資不到位,可能會被公司債權人或其他股東追索。3. 出資不到位是指實際出資人違背約定不愿出資或實際出資人發生客觀變化而喪失出資能力。4. 如果雙方約定由實際出資人實際參與公司管理,那么,如果其行為違反公司法規定而被公司或其他股東或債權人主張權利,那么,代持人很可能被牽涉其中。5. 其他可能出現的風險。防范措施面對股權代持中諸多的法律風險,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 保證股份代持協議為有效協議,如果拿不準,建議咨詢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2. 選擇可以信賴的人士作為合作對象,需要考慮對方的信譽、做事方式等,慎重的選擇應該是規避法律風險的基本前提;3. 股份代持協議的條款,務必仔細考量、量身定制,本文所提及的法律風險在合同中都應該有所反映且規定較為合理的防控條款。主要的條款至少應該包括:(1)代持條款(股份代持關系、誰是實際出資人、誰實際享有股份之權利等);(2)雙方權利義務條款(比如實際出資人的出資義務,代持人的忠實義務等);(3)經營條款(誰來實際參與公司的經營、誰參加股東會董事會、誰享有領取分紅,以及另一方的監督以及知情權等);(4)特殊條款(一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如何處理、代持人擅自處分股權或者不當行使權利如何處理、實際出資人不履行出資義務等重要責任時如何處理等問題);(5)違約條款(雙方應向對方承擔的違約責任、違約金以及損失賠償的計算數額層面等);(6)糾紛解決條款(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及其他必要條款(變更、生效、解除等題)。4.如果股份代持比較重要,可以考慮設置其他擔保措施來保證各方履行各自的義務(如辦理股權質押登記、對股權代持進行公證)。總結對于公司而言,為了避免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相互推諉出資義務所帶來的風險,公司可以通過股東會決議對股權代持形成決議并修改公司章程,明確股東股權代持的效力以及行使方式,以公司章程的形式事先約束股東此類行為,維護公司的合法利益。以上就是經股網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股網,一家以股權為核心內容的企業家股權門戶網站。股權代持又稱委托持股、隱名投資或假名出資,是指實際出資人與他人約定,以該他人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的一種股權或股份處置方式。在此種情況下,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之間往往僅通過一紙協議確定存在代為持有股權或股份的事實。此類現象在資本市場中比較常見,主要原因有:因規避法律某些強制性規定(外商投資批準、股東人數限制、股東身份適格);或因實際投資人規避關聯交易、同業競爭;或因通過代持設立多家公司相互擔保融資等。 針對實際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之間簽訂代持協議的效力問題,《公司法》司法解釋(三)(2014年修正)第24條第1款明確規定,如無《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協議有效。該條司法解釋雖肯定了股權代持協議的法律效力,確認了委托持股本身的合法性,但并不意味著也確認了實際投資人的合法股東地位。股權代持實踐中較為常見,包括上市公司有很多代持行為。作為委托人,法律上也稱隱名股東,是股權實際持有人,主要風險在于股權失控,股東權利被剝奪,可結合公司或上市公司實際情況,通過協議進行控制,以確保自身利益。
以上就是有關“代做最大股東有什么風險?股權代持有什么風險”的主要內容啦~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