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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破產欠繳養老保險金的問題
1.退的可能性很小2.你現在是否還屬于單位的人,如果屬于的話,那么破產清算要給你補交社保的,也就是從02年開始補交,包括醫保,這樣你待遇就有保障了
2,關于公司倒閉社保賠償的問題
你好,如果公司已經宣布倒閉了,已經清算結束了,就不能支持補繳了,因為沒有能力去執行了。沒有賠償,公司倒閉,你可以到別的單位上班,可以續交,也可以自己續交根據你描述屬于勞動爭議,你應當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補繳社保等, 以免超過時效。
3,公司倒閉沒交社保公司要負責么
實施改組,改制企業所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應按以下規定補繳:1.被兼并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兼并方負責補繳;2.企業分立的,欠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分立各方按規定計算的比例分別補繳;3.拍賣、出售或實行租賃的企業,其欠繳的社會保險費應在拍賣、出售、租賃協議或合同中明確補繳辦法;4.破產企業欠繳的社會保險費依法在企業破產財產中予以清償;5.實行公司制改造的企業,履行前應對欠繳的社會保險費進行清理,整體改造的,由改造后的企業負責補繳;分立改造的,根據企業分離和產分離的性質劃分補繳欠費責任,分別予以補繳

4,企業破產欠繳養老保險
1、不合法,保險金應由企業從破產財產中優先劃扣。 養老、醫療、失業保險金由企業和職工共同繳納,職工繳納的部分由企業在工資中代扣代繳,這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2、立即申請仲裁。 3、企業宣告破產后,若你暫時確無工作,可向當地“社會保險中心”申領失業保險金。但你單位欠繳2007年6月之前的失業保險,所以也應和養老保險一樣從破產財產中劃扣補繳。 4、以清算組為被申請人,盡快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有關社會保險的勞動仲裁案件屬“一裁終局”的案件,所以處理過程不再像以前那樣漫長。 5、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你可書面或口頭申請仲裁,無需支付任何費用,但需提供“身份證”、“勞動關系證明”。欠繳保險金的證據你手中沒有,需要立案后申請仲裁委員會到相關單位調取。 不清楚的可點擊http://hi.baidu.com/goldenrock2009到我博客中留言交流。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社保部門進行投訴反映,要求公司為其繳納從入職期間到離職期間的社保,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為其補繳社保。 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后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并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征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1.不合法,破產的公司就有義務把養老保險交到公司破產為止.用工合同上應該注明的.他下載的行為就是霸王條款.2.找公司,讓他們幫你繳清3.因為他的破產導致的你失業,所以保險公司是給予賠付的4.你說的有關部門是哪?中級人民法院?還是保險公司,還是你們的公司?5.勞動仲裁.首先是你的用工合同,然后是你的保險合同,你的個人身份證,特別注意:需要用工合同中提到的公司需要繳納的部分說明.公司要求你簽訂的霸王條款如果你覺得勞動仲裁不合適可以起訴....破產根據法律可以不部分還現有債務,但是不能不還違法債務...而且破產發規定,破產先要償還員工的工資.保險算的福利我也不敢確定在不在范圍內.單位在你在職期間沒有依法為你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金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如果單位在你在職期間沒有依法為你繳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金,你可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現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一般都是設在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科下面的。具體你可以撥打12333進行詳細咨詢。如果你不申請仲裁,你也可以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局監察大隊反映相關情況,由勞動行政監察大隊依法進行查處。
5,公司倒閉怎么賠償員工養老保險是自己買的怎么賠償
公司倒閉,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包括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等。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擴展資料公司倒閉失業后還可領取失業金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公司倒閉破產,應該和職工解除合同,依法給予經濟補償,從解除合同之日起,單位不再承擔繳納養老保險,由職工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到法定年齡繳費滿15年辦理退休,沒有賠償。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公司破產清算以工資優先,包括工資賠償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養老保險在你的賬戶里,社保部門統一管理的,沒有影響的。公司已經倒閉,就業時養老保險已為你買過了,以后永遠在你的名下,除你以外,任何人無法享受,至于你自己出錢那部分,是應該有個人負擔的,也不用任何人為你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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