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外匯核銷與退稅的最新政策是什么?新外匯核銷政策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新外匯核銷政策
現在是總量核查,分類監管,動態監測, 是系統自動進行的, 企業只要做現貨物進出口的貨物流與外匯收支的資金流在總量上符合就行了, 已經不需要核銷單來輸入了即取消了書面的核銷手續,但是電子口岸的交單和出口退稅數據報送照樣做,這個沒有明文取消操作的,建議盡量準確,最起碼貿易方式應該一致,改革后不會要求一一對應,但是還應盡量準確,否則會影響申報的真實性12月1日開始不用核銷了,清關以后單據回來存檔。外管局海關銀行聯網監控,發現異常會找你的。現在都是總量核銷,除非你的企業進入外管局黑名單。
2,收匯核銷與退稅有什么關系
一般是要求核銷后,國稅局收到核銷信息才能退稅的。不過可以向稅務局做延期申請,最多可以延期90天,如果能批下來就沒事。收匯核銷與退稅,是兩不同的部門負責的,1、收匯核銷是由外管局負責。2、退稅是國稅局負責。3、一般操作是,先在電子口岸中出口收匯與出口退稅中遞交報關關單, 等外匯進來后,再辦理核銷。核銷后才做退稅。4、出貨后,一般要在當月做出口發票認證,開出發票等帳務,同時一個月后取回核銷單與報關, 出口日期3月個內拿著外匯水單去外管局核銷。核銷完后,到國稅辦理退稅。T退稅要求三大件:報關單,核銷單,增值稅稅票。缺一不可。核銷單是出貨后有外匯進來核銷外管局審批的出口核銷是指外匯監管當局對出口單位的出口貨物實施跟蹤監管直到貨款收回進行核銷的一種事后監督制度。 出口收匯核銷制度,是國家加強出口收匯管理,確保國家外匯收入,防止外匯流失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中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出口貨物,均應當在其注冊地外匯管理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不在規定時間內核銷的出口業務,將作內銷處理,不能享受出口退稅,并征收增值稅

3,關于外匯核銷改革后的幾個問題
關于核銷不是很清楚,只能幫你回答退稅申報問題。2012年5月21日出口如仍未作退稅申報,不用擔心超期問題,因為最遲申報期限是2013年4月15日。只要在2013年4月15日前收齊單證即可,所以科長以后都不用簽字了。目前新政策重點就是:1.收匯貨款在30天未出口要做預收貨款備案2.出口后90天內未收匯需要做延期收款備案對于你問題解釋如下:(按照你的問題回答)1.網上應用平臺分:國際收支網上申報系統、貨物貿易檢測系統。前面是負責來外匯后你需要網上申報給銀行,銀行才能進賬,結匯!除非你的銀行不需要網上申報功能;后面就是負責備案的,條件看我前面說的重點!一般都是用預收賬款備案和延期收款備案。2.你現在出口,外匯之前已經收到,所以不需要做任何處理!3.一筆外匯分兩筆出口,如果超過30天未出口,你就需要備案!按照估計出口時間分報關金額來備案。4.如果是由于誤差導致收匯與報關單出口金額不符,需要做誤差報告,這需要視情況做情況說明,要詢問外管局的。5.降級的界限就是公司有一個總體表,那里面數據出現兩種違規,就會外管局查你是否合理,不合理就降級!6.貨到付款?你說的進口,那個我涉及少!我只知道,只要你不確定的,都備案!因為備案是可以更改時間的!你不備案就什么都無法修改!7.每個月都查當月至去年12個月的數據!是看累計的!不看當月。8.做了預收備案,時間變化是可以修改備案時間的! 退稅問題就是:退稅更改新政策了,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準,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退稅及消費稅退稅。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抵退稅。 這是 國稅總局(2012)24號文 自己可以去看看!外匯到賬后6個月內必須核銷(也就是說在這段時間內必須出貨報關),如果屬于特殊情況,可以向外匯管理局寫書面申請,說明情況,外匯管理局可以給予適當的延期.報關后就可以退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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