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以房養老每月給多少錢?什么算以房養老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以房養老”,往好里僅僅“解決”了養老的兩個問題。隨后,老人按月拿到養老錢,這個錢,是在房子已經折損完之后,再經過以房養老企業的“精算”,每個月給老人,是從折損后的房子價值中逐月扣減而不是企業自掏腰包,現在也有報道,以房養老推行的并不順利。
1、什么算以房養老?以房養老劃算嗎?
什么算以房養老?在網上等新聞里有看到一些專家的解釋:就是說我們把自己的房子,倒按揭給養老機構或者保險公司,以后你就每月吃喝不愁,不但房子你能繼續住,而且每月還能從保險公司那里,領到一筆保險金。一、比如,剛退休的人,每年還得繳納一個延期年金,到了規定的歲數每個月就能領取養老金了。那么這個延期年金和投保人的年齡有關,也和投保人的房產價值有關,
二、比如,投保人今年60歲,房產價值評估為100萬,那么延期年金需要交納至86周歲,在24年中,每年繳保費2544元,與此同時,每個月可以獲得2514元的養老金。到86周歲之后,就無需再繳延期年金,每月照樣領取2514元的標準的養老金直至身故,以房養老到底劃不劃算呢?假如活到86歲,在這個26年間,也只能拿回大約70萬左右的養老金。
雖說現在人都長壽了,但怎么看86歲這個數,誰都沒什么底氣說一定輕松活到這歲數吧,如果要拿回房子價值100萬,那最少要活到96歲以上。看到這個數,我自己都倒吸一口涼氣,現在也有報道,以房養老推行的并不順利。在我們中國很多老年人,都是想把房產留給子女作為一份資產的,尤其是在這個房價猛漲的階段,今年值100萬的房子,明年很有可能就值130萬,誰會輕易把錢就這么送給保險公司。
這個養老辦法明顯的不劃算,中國人最會算賬了,所以不會有多少人愿意嘗試,除非是那些孤寡老人,沒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邊,以后這套房產子沒有人需要等,可以考慮以房養老。我國現已步入老齡化現象,養老問題越來越受大家的關注,希望能為我們能推行一些更適合中國人,養老的一些政策,我個人覺得,如果100萬的房子,自己賣了,每個月的利息付房租,其實剩下的錢,比保險公司給的多,最關鍵的是100萬還在自己的手里。
2、以房養老為什么現在沒有人提了?

您好!“以房養老”,從實施角度上,根本就不符合國情,根本就不具備現實性,不談那些欺詐之類的行為,僅談合規合法的操作,看看其背后存在的邏輯到底是什么,是否真正對老人養老有貢獻、有好處。“以房養老”,往好里說,僅僅“解決”了養老的兩個問題:一個問題是平時的錢的問題,老人按月有錢可拿。一個問題是居住問題,老人的房子,還是由老人自己居住。
但是,錢是從哪兒來的?沒有哪個企業“傻”到白給錢、做慈善,然后房子還讓你住著,錢,最終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個錢,其實是老人自己出的——用自己的房子做抵押,只不過不是一次性拿錢,而是分期拿錢。那么,后果是什么?我們用兩個例子來對比一下:如果房子出租出去,房子的價值=老人保住房子 額外的租金收益,
這種情況下,房子是帶來收益的。如果“以房養老”,房子的價值=房子本身的價值-房子折損-老人拿到的錢,房子折損,指的是抵押過程中對房子的估值遞減。例如,房子市價100萬,那么在估值的時候,必定會估一個低于市價的值,例如估值80萬,在這個環節,老人還沒拿到錢,就已經折損了20萬,隨后,老人按月拿到養老錢,這個錢,是在房子已經折損完之后,再經過以房養老企業的“精算”,每個月給老人,是從折損后的房子價值中逐月扣減而不是企業自掏腰包。
這種情況下,房子對于老年人來講,價值是加速遞減的,所以,最終的結果,對于老人來講只有一個:房子沒了——除非把當時拿的錢再還回去、把房子“贖”回來。問題是,老人哪來的錢贖回?對于房企來講,結果也只有一個——用相對較低的成本,得到了老人的房子(或等值貨幣),誰吃大虧、誰占大便宜,結論很清晰,再回到現實,當年某某提出來“以房養老”,全國鋪試點,偌大的老年人群體,實際的案例僅僅百余人參與,這種概率如果還能定義它是“成功”的,恐怕是真把老百姓當成“傻子”。
以上就是有關“以房養老每月給多少錢?什么算以房養老”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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