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拆遷協議跟誰簽(拆遷協議和誰簽)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 拆遷協議和誰簽
1、在房屋拆遷安置需確定好房屋拆遷的補償形式、補償金額、付款的方式、付款的期限、安置用房的面積、地點、層次、搬遷過渡、過渡期限、違約責任以及當事人認為的應該簽訂的其他款項。拆遷協議簽訂后需送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備案,并向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則,對拆遷補償事宜做出以下協議:
一、被拆遷人情況:甲方目前共有名家庭成員,其分別為(男)、(女)
二、拆遷人情況: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乙方已經獲得拆遷人資格,乙方承諾依法與甲方對拆遷補償事宜達成相關協議。
三、其他補償:考慮到甲方長期居住在這個區域,搬離此處或會給甲方造成很多不便之處。
2. 拆遷協議和誰簽字
房屋拆遷協議的簽訂步驟:
1、所有人(承租人)選擇評估機構;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購買房改房的,在拆遷協議簽訂前到江東區中心建設(房管)窗口房改房買賣手續;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關證件,根據拆遷通告公布的簽訂拆遷協議日期,至拆遷現場公地點簽訂拆遷協議;
4、簽訂拆遷協議雙方當事人對協議條款予以核對;
5、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6、承部門:受建設單位委托的拆遷單位。7、承諾時限:符合條件的當場予以。不符合條件的應當說明原因。
3. 拆遷協議和誰簽才是合法的
是的,肯定需要戶主簽字。
房屋拆遷協議首先是協議的一種,協議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須有當事人,當事人一般最少有兩個當事人。戶主就是當事人之一,戶主不簽字該協議是無效的。因此必須戶主在房屋拆遷協議上簽字,否則該協議不成立。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是約定拆遷當事人之間民事權利義務的合同,它適用《民法通則》和《合同法》。
4. 拆遷協議和誰簽字安置房就歸誰嗎
寫戶主的名字,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是誰,安置房的產權人就是誰。
如果寫家庭成員的名字,要通過過戶或者變更手續。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
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可以向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并送房屋拆遷主管部門備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并辦理證據保全。

5. 拆遷協議和誰簽訂房屋就歸誰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從以上法律規定可以看出,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是與房屋的所有權一致的。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此時房產所有權仍然屬于賣方,但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造成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的可能性有:
1、原拆遷安置協議中規定了禁止買賣該房產;
2、合同簽訂未表達當事方的真實意愿;3、合同存在明顯不平等條約;4、賣方還未取得房產的全部所有權;5、政策限制買賣的;等等。理論上該拆遷安置房屬于賣方唯一住宅的,不影響合同有效與否,但發生糾紛時,執行起來會存在難度。
6. 拆遷協議和誰簽才有效
不能這樣認為。
家庭成員單一,不涉及到父母兄妹,安置對象排除他人,簽約人就是被安置人,他享有安置房子和安置款的全部所有權。
也有另外一種情況:簽約人受父母或兄弟姐妹委托,持拆遷方認可的委托書簽約,房子和拆遷款并不一定是簽約人所有,可能他只占部份份額,也可能只是代理行為。
7. 拆遷協議和誰簽字房產證就是誰的名字嗎
可以。
1、查清房子的土地性質:要買回遷房,就要摸清土地性質,以免買到集體土地上建的房子。
2、警惕一房多賣的現象:對于不能辦理退房預告登記的售房者,存在“一房多賣”的漏洞。
3、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應當明確具體交付時間和辦理過戶手續的時間。
4、不要一次付清所有的錢:在簽訂合同時,最好注明分批付款,先支付首付款,拿到證明后支付中間付款,轉讓后支付余款。
5、可以讓其他家庭成員簽名:房屋的產權證可以是戶主的名字,但其他家庭成員也有房屋所有權的份額。
8. 拆遷協議和誰簽訂
一般政府于開發商之間會有一個約定,合同之類的東西,上面會約定由誰去拆遷,正常情況下,是由政府進行拆遷工作,因為開發商進行的話,難度會很大,住戶要談判一般應該是找政府的相關部門,看你是要錢還是要開發商的新房子了。拆遷指揮部應該無法為你提供任何有效的擔保,那只是個臨時設置的機構,甚至連機構都算不上,只能算個辦公室而已,應該按照拆遷通知上的說明找到相關的部門。
政府不得作為拆遷人,因拆遷需具備相應的資質。所以政府來拆遷的話,必須委托具備拆遷資質的公司來承擔。但指揮部一般都由各職能部門抽調人員參加,名義上是某某公司在實施拆遷工作,實際上是政府在操作。
"開發商以一定價格向政府購買一定范圍的凈地使用權"“凈地使用權”拆遷成本就是政府負擔了,拆遷人是政府,拆遷通告上會寫明拆遷人具體是什么部門(比如XX區交通局、XX街道辦)或政府底下的什么公司(比如土地開發總公司之類的)。政府做為拆遷人可以委托拆遷公司進行拆遷工作。拆遷公司為拆遷人提供服務。
9. 拆遷協議和誰簽字房子就是誰的嗎
有的戶主就是產權所有人,而產權所有人并不一定是戶主。應該由產權所有人簽字。
10. 拆遷協議和誰簽名合法
拆遷協議只有房主簽字才有效。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中必須有拆遷當事人的單位、姓名、經辦人姓名,協議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有關“拆遷協議跟誰簽(拆遷協議和誰簽)”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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