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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繼承法的子女如何繼承
兒子女兒有相同的繼承權,女兒的繼承權是受法律保護的,當然,父母寫遺囑財產不給女兒就是另一回事了。
2. 繼承法規定子女如何繼承
享有繼承權的子女平分財產。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3. 繼承法的子女如何繼承財產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而此時夫妻雙方已經離婚,因此,前妻或者前夫對于死者一方不享有繼承權。
若已經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生育了子女、或者領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則生育或領養的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對于其父或其母享有繼承權。
4. 繼承法的子女如何繼承房產
房屋過戶給子女的,需要簽訂贈與合同,仍然到稅務部門繳納契稅,取得完稅憑證后,再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八條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
不動產買賣合同依法應當備案的,申請人申請登記時須提交經備案的買賣合同。
二、如何辦理房產贈與公證
1、第一步:當事人應準備以下材料: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這里需要注意,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并按手印。
2、第二步:雙方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準備好上述材料后,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文件、查問當事人簽訂協議是否受到欺詐或脅迫,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后,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后,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協議書上簽名并按手印。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規定,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父母將房屋贈與子女,辦理過戶登記的,需要簽訂贈與合同,仍然到稅務部門繳納契稅,取得完稅憑證后,再攜帶相關材料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過戶登記。
5. 繼承法的子女如何繼承遺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 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
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輩份相同的,推定同時死亡,相互不發生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 繼承法繼子能繼承嗎
兒子去世,父母還健在。那兒子的遺產一定要優先留出父母的份額。用于保證父母以后的日常生活開銷。如果兒子留有遺囑,那就按遺囑分配。如果兒子沒立遺囑。那就按順位繼承來分配財產。不管是按遺囑分還是按順位繼承來分配。都要給父母留出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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