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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辦費用結轉到損益發生的業務招待也按發生額的60扣除或按營
假如你發生了100塊錢的業務招待費,按發生額扣除的是100X60%=60,但同時如果你的銷售額是10000,那么你可以扣除的是10000X0.5%=50.兩者按孰低取誰,那么你的業務招待費在所得稅扣繳的時候只能扣50塊錢,剩下的50塊錢不能扣除的。按業務招待費和按銷售額0.5%孰低的原則執行
2,稅法規定業務招待費只能扣除60而且不能超過收入的千分之五
簡單的說,就是現在稅法規定只能稅前扣除招待費的60%但不超過收入的千分之五。舉例你就明白了比如你這一年招待費為1萬元,收入為100萬元,那么計算一下1萬元*60%=6000元,收入100萬*0.005=5000元那么稅法規定,你只能稅前扣除5000元,也就是說你另外5000元要調增(也是這要交所得稅)。按上例,如果收入為200萬元。那么200萬*0.005=1萬元,那么稅法規定,你只能稅前扣除6000元。賬上不用處理,只是交所得稅時,做“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就行了
3,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
關于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是(營業)收入的0.5%。 你給的條件不夠,我再舉例! 例如:公司100w銷售額,A、若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10000,怎么算,B、若實際發生2000又怎么算 A、若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10000,其扣除標準(1)最高不得超過100w×0.5%=5000 元; (2)按實際發生額計算,即:10000×60%=6000 元。 看(1)與(2)誰低,其扣除標準就取誰,因此,其扣除標準應為5000元。 B、若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為2000,(1)最高不得超過100w×0.5%=5000 元,(2)按實際發生額計算,即:2000×60%=1200元,(1)與(2)比較,(2)最低,取(2),其費用扣除標準為1200元,按1200扣除費用,在所得稅稅前列支!要按照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營業收入的0.5%。5.5萬元
4,業務招待費按實際發生的60扣除和不能超過營業收入的05請問這
不包括營業外收入根據國稅函[2008]1081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的補充通知》附件中附表一(1)《收入明細表》填報說明的規定:“銷售(營業)收入合計”填報納稅人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確認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以及根據稅收規定確認的視同銷售收入,該行數據作為計算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 從申報表上可以看出業務招待費稅前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很明顯,它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以及根據稅收規定確認的視同銷售收入,但不包括營業外收入。同時企業計提招待費時必須是當年的銷售(營業)收入才可以作為業務招待費的計算范圍,企業查補以前年度的銷售收入不能計入當年業務招待費的計算限額。包括其他業務收入,不包括營業外收入取業務招待費的60%和收入的0.5%中那個最小的數,差額納稅調增。比如10000元業務招待費*60%=6000元; 收入500000元*0.5%=2500元;取最小的數2500元:差額納稅調增=10000元業務招待費-2500元=7500元。

5,新企業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60稅前扣除同時規定最高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也就是說,稅法采用的是“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列支60%,是為了區分業務招待費中的商業招待和個人消費,通過設計一個統一的比例,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額限制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這是用來防止有些企業為不調增40%的業務招待費,采用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沖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主營業務收入50萬,業務招待費2.2萬,計算招待費的60%:2.2*60%=1.32 再計算營業收入的0.5%:50*0.5%=0.25兩者選低的那個0.25萬,就是準予稅前扣除的金額。首先計算招待費的60%:2.2*60%=1.32 再計算營業收入的0.5%:50*0.5%=0.251.32+0.25=1.57萬元即稅前準予扣除1.57萬元根據新稅法的有關規定,題中: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 1 000 * 0.5% = 5萬元1、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為5萬元的情形下:待扣除的業務招待費 = 5 * 60% = 3萬元待扣除的業務招待費3萬元 〈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5萬元,則:準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 = 3萬元2、業務招待費發生額為10萬元的情形下:待扣除的業務招待費 = 10 * 60% = 6萬元待扣除的業務招待費6萬元 〉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5萬元,則:準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 = 5萬元
6,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 關于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0.5%。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業務招待費,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業務的合理需要而發生的交際應酬費用。稅法規定,納稅人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業務有關的業務招待費,由納稅人提供確實記錄或單據,分別在下列限度內準予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進一步明確,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也就是說,稅法采用的是“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列支60%,是為了區分業務招待費中的商業招待和個人消費,通過設計一個統一的比例,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最高扣除額限制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這是用來防止有些企業為不調增40%的業務招待費,采用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沖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關于業務招待費的扣除,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是(營業)收入的0.5%。例如:公司100w銷售額,a、若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10000,怎么算,b、若實際發生2000又怎么算 ?a、若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10000,其扣除標準(1)最高不得超過100w×0.5%=5000 元; (2)按實際發生額計算,即:10000×60%=6000 元。 看(1)與(2)誰低,其扣除標準就取誰,因此,其扣除標準應為5000元。 b、若實際發生業務招待費為2000,(1)最高不得超過100w×0.5%=5000 元,(2)按實際發生額計算,即:2000×60%=1200元,(1)與(2)比較,(2)最低,取(2),其費用扣除標準為1200元,按1200扣除費用,在所得稅稅前列支!
7,業務招待費扣除問題
兩個都不正確。應該是這樣的:如果全年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的4000元,當年銷售收入為600000元時,在匯算清繳時可抵扣的業務招待是4000*60%=2400元(而不是600000*0.5%=3000元),應以2400元(2400<3000元)為較低者,而超過的4000-2400=1600元是不可以抵扣的,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600元。又如全年實際發生的業務費的8000元,當年銷售收入為600000元時,在匯算清繳時可抵扣的業務招待是600000*0。5%=3000元(而不是8000*60%=4800元),應以3000元(3000<4800元)為較低者,而超過的8000-3000=5000元是不可以抵扣的,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也就是最高可以扣除限額為60萬*0.005=3000元但60萬*0.6=36萬,故已超出了范圍:所以你們公司最多只能扣除3000元成本,例子:某企業銷售收入為4000萬,當年實際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為40萬。 40×60%=24萬4000×5‰=20萬所以實際可以扣除20萬你上面只給出了銷售收入,沒有給出業務招待費,應該按照業務招待費的60%扣除但不得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千分之五哪個也不正確。比如,人們實際發生了一萬塊錢的業務費。那么,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10000*60%=6000當年的銷售收入為600000時=600000×0.005=3000則,稅前扣除標準就是3000當年準予扣除的業務招待費最高限額是1000萬*0.5%*60%=3萬2個答案都不對。應該是業務招待費發生額×60%不超過600000×0.005的部分可以進入成本扣除。問題補充:如果是根據銷售收入反推合法扣除的業務招待費,那就是答案1對。
以上就是有關“為什么業務招待費 按60扣除?開辦費用結轉到損益發生的業務招待也按發生額的60扣除或按營”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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