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稅務局綜合業務是什么意思?稅務局的行政綜合崗位是干嘛的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稅務局的行政綜合崗位是干嘛的
行政綜合崗位就是人們常指“內勤”,主要包括辦公室、計財科、人事科、紀檢室、征管科、稅政科。顧名思義,就知道要干些什么事情。稅收業務崗位就是人常指“外勤”,主要包括稅收征收人員、稅收管理員、稅收檢查人員。行政綜合崗位和稅收業務崗位無所謂好壞,只是看個人喜好。
2,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的業務是如何劃分的
屬于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是中央稅由國家稅務局征收管理如消費稅關稅屬于各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由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如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中央與地方共享屬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收入目前主要由國家稅務局征收管理如增值稅
3,公務員中的綜合業務是什么意思
綜合業務崗指的是本崗位并非專門從事某項特定的工作,如會計、鑒定等專門業務崗,在本單位的業務范圍內,要承擔多種工作。通俗的說,綜合業務就是可能會做多種工作,當然都是專業性不太強的工作。建議到誠信米坊購買一個已備案域名,又不貴,還省事。自己備案太麻煩了。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4,國稅局的綜合業務股科員和稅源管理股科員工作職責有何區別
綜合業務股科員主要是掌握稅收政策、轉發業務文件,指導、監督各業務科室的政策落實情況。主要是對內。稅源管理股科員主要對納稅人進行日常管理和服務,主要是對外。其實報考稅務局公務員的崗位與考上后實際安排的崗位不一定相同,再說崗位也在經常調整。不是你考上哪個崗位就安排你干哪個崗位,一般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等你考上后,實際安排的崗位很可能是其他崗位,要有思想準備。

5,國稅稅收征管綜合業務具體是什么工作
稅收征管綜合業務這個說法太籠統。一般是指內勤。就是接收內部科室資料,收集整理本科室資料,記會議記錄、學習筆記等等。1. 稅收管理員是隨著我國稅制變革和經濟的發展,由稅收專管員演化而來的,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前身是稅收專管員制度。稅收管理員就是基層稅務機關及其派出機構(例如:稅務所)的直接對外向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及征收管理的崗位人員。2.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管理員制度(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5]40號)明確了稅收管理員制度及其職能。3. 簡而言之,稅收管理員的概念是基層稅務機關及其稅源管理部門中負責分片、分類管理稅源,負有管戶責任的工作人員。其原則是管戶與管事相結合,管理與服務結合,屬地與分類管理相結合。4. 工作屬于最基礎、最基層,技術含量不高,機械系重復工作類型的熟練工種,沒有什么特別的,基本發展前景也一般。
6,請問下國家稅務局綜合業務科科員是干什么的職責是什么
以前叫綜合業務科,現在已經細分為征管科,稅政科等。是國稅局主要的業務部門,負責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審批認定,減免稅審批,出口退稅認定等等是稅收業務工作的中樞機構,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稅種的法律法規,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調查研究、處理、反饋有關稅種政策執行中的問題;組織信息化建設和推廣、運用、管理工作;配合組織專項檢查和執法檢查工作;研究制定加強征收管理的制度和辦法;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貫徹落實;稅務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工作;組織分局其他各項稅收業務工作開展;業務學習的組織實施;市局業務處室的請示匯報與協調;稅收宣傳、稅收政策答疑和納稅咨詢、受理;各管理科業務指導和監督;各稅種業務材料的整理上報、存檔;稅收票證管理考核;金稅工程管理。你好!以前叫綜合業務科,現在已經細分為征管科,稅政科等。是國稅局主要的業務部門,負責稅務登記,一般納稅人審批認定,減免稅審批,出口退稅認定等等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采納。
7,去稅務局辦理票種核定是不是屬于綜合服務還是發票領用業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第16條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提出以下幾項,需要帶以下辦理材料一,稅務登記證二,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一份兒是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橫兩個窗口都能辦理,只是綜合服務等候辦業務的人多,在發票領用業務取號應該稍微快點。《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 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發給發票領購簿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發給發票領購簿。需要帶以下辦理材料辦理手續:1、《稅務登記證》;2、《納稅人領購發票票種核定申請表》2份;3、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復印件1份;4、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印模;《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 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發給發票領購簿。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發票領購簿核準的種類、數量以及購票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領購發票。擴展資料原則1、“都開”的原則單位和個人凡是發生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時,收款方均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在特殊的情況下,由付款方開具發票。(如廢舊物資收購、農副產品收購等)2、“都要”的原則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問收款方取得發票。同時對取得發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規定: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管理(一)普通發票開具的管理。發票的開具是實現其使用價值、反映經濟業務活動的重要環節,發票開具是否真實、完整、正確,直接關系到能否達到發票管理的預期目的。1、銷貨方按規定開具發票。銷售商、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收購單位和扣繳義務人支付款項時,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在發票開具時,要注意以下幾點:(1)銷貨方在整本發票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有無缺頁、錯號、發票聯無發票監制章或印制不清楚等現象,如發現問題應報送稅務機關處理。(2)整本發票開始使用后,應做到按號碼順序填寫,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填開的發票不得涂改、挖補、撕毀。(3)開具發票要按照規定的時限、逐欄填寫,并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4)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5)銷貨方應在規定的使用范圍內開具發票,不準買賣、轉借、轉讓和代理開具。(6)銷貨方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報完稅就可以購買發票了屬于發票領用業務,綜合服務應該也會辦理。現在國地稅合并了,更方便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 申請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出購票申請,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稅務登記證件或者其他有關證明,以及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的印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發給發票領購簿。希望對你有用
以上就是有關“稅務局綜合業務是什么意思?稅務局的行政綜合崗位是干嘛的”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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