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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訊費補貼計入個稅嗎
計入。因為通訊費屬于員工福利費,計入工資,所以都需要計算個稅的。以前作為福利的費用都可以單獨報銷,現在都計入工資了,超過起征點,就需要繳納個稅了。
2,通訊費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
如果所在省市地方稅務局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規定了通訊費免稅標準的,可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如果所在省市未規定通訊費免稅標準,單位發放此項津貼,應予以征收個人所得稅。
3,通訊費補貼計入什么科目核算
有發票報銷的,記入管理費用----通訊費科目;沒有發票報銷的記入職工福利費----通訊費,這項費用很多省國稅允許每人每月300元的個稅免抵額。管理費用-通訊費

4,通訊費補貼是否屬于個人所得稅范疇
1、通訊費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根據《地方稅務局關于對公司員工報銷手機費征收個入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規定:(1)單位為個人通訊工具(因公需要)負擔通訊費采取金額實報實銷或限額實報實銷部分的,可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2、除非是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的交通補貼不需交個稅,否則一律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規定,只有經省級地方稅務局根據納稅人公務交通、通信費的實際發放情況調查測算后,報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的一定標準之內的公務交通、通信費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這一標準的公務費用,一律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4、單位為個人通訊工具負擔通訊費采取發放補貼形式的,應并入當月工資、薪金計征個人所得稅。5、如果當地沒有規定公務費用的標準,如果企業能夠證明報銷的通訊費均是用于公務的,可以不征個人所得稅。6、必須要有發票憑證,應該還要求員工提供通訊公司開具的通訊費大類的明細賬單。如果遇到稅務稽查,企業無法提供相關憑證證明該費用的實質,是會被直接要求并入員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另外,如果將通訊費作為補貼直接打入員工的銀行卡工資或直接發放現金的(即非報銷形式),也要計征個人所得稅。7、公司內部補貼制度在制定時應考慮到不可能全部員工都有公務所需,不同部門員工的公務所需是有差別的。
5,通訊費是否交納個人所得稅
通訊費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地方稅務局關于對公司員工報銷手機費征收個入所得稅問題的批復》規定: 一、單位為個人通訊工具(因公需要)負擔通訊費采取金額實報實銷或限額實報實銷部分的,可不并入當月工資、薪金征收個人所得稅。 二、單位為個人通訊工具負擔通訊費采取發放補貼形式的,應并入當月工資、薪金計征個人所得稅。 如果當地沒有規定公務費用的標準,如果企業能夠證明報銷的通訊費均是用于公務的,可以不征個人所得稅。 1、必須要有發票憑證,應該還要求員工提供通訊公司開具的通訊費大類的明細賬單。如果遇到稅務稽查,企業無法提供相關憑證證明該費用的實質,是會被直接要求并入員工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另外,如果將通訊費作為補貼直接打入員工的銀行卡工資或直接發放現金的(即非報銷形式),也要計征個人所得稅。 2、公司內部補貼制度在制定時應考慮到不可能全部員工都有公務所需,不同部門員工的公務所需是有差別的。國稅總局的通知還稱企業向職工發放的通訊補貼,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公務費用扣除標準由當地政府制定,如當地政府未制定公務費用扣除標準,按通訊補貼全額的20%作為個人收入扣繳個人所得稅。一般來說,單位為個人提供的通訊費如果采用實報實銷不納入工資總額,免繳個稅,但是如果采用補貼的形式發放的要納入工資總額繳納個稅各地對電話費處理處理方法不一。個人電話費不允許報銷,需要做納稅調整。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單位負擔了,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6,單位為個人負擔通訊費計入什么科目
給員工發放的通訊費補貼,應該計入什么科目進行核算?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進行核算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財會[2006]3號) 第二條: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包括:(一)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二)職工福利費;(三)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四)住房公積金;(五)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六)非貨幣性福利;(七)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八)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 (國稅函[2009]3號) 二、關于工資薪金總額問題《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屬于國有性質的企業,其工資薪金,不得超過政府有關部門給予的限定數額;超過部分,不得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也不得在計算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上述文件規定,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和準則中已不再有“福利費”的科目,公司發放給員工通訊費補貼應該計入“應付職工薪酬”中,同時根據國稅函[2009]3號的規定,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如果附合工資的五個條件可以作為工資處理,并在計算允許稅前扣除的五費時可以做為基數計算在內。你好!給員工發放的通訊費補貼,應該計入什么科目進行核算?計入管理費用--福利費科目進行核算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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