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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教各位學校發的三方協議多長時間有效
這個兩年是指在2年之內找到接收單位都可以簽。但如果找到接受單位后簽訂了三方協議的,到辦理正式報到手續后就失效了。
2,三方協議在實習期結束后會自動失效么
三方協議的有效期是從簽訂之日到你去公司報到的時候,簽了勞動合同之后就失效了從你去單位報到之日就失去效力了沒有約定就不需要支付違約金了!但是你要提前一星期通知公司的。
3,三方協議什么時候才真正失效
那要看協議上還有那些內容沒有履行,諸如違約責任,檔案寄送到達,等等。這里涉及三方的問題,協議內容如果三方面都履行完了,勞動合同也簽訂了。協議就自然失效了。畢業后按照協議去向已經被用人單位錄用就業協議就失去作用了。你可以問你的輔導員,她最清楚,一般就是拿報到證,勞動手冊什么的跟單位簽了正式合同,三方就失效了吧,總歸以正式合同為準了……簽了合同就自動失效。這個沒什么真正的約束力的,不用太在意畢業了應該就是沒有約束力了~簽了合同也都沒有作用了!

4,三方協議是在簽訂勞動合同后失效嗎
三方協議屬于指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勞動雙方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后,勞動雙方按照勞動合同執行權力和義務,三方協議失效。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是的,三方協議本身不具備法律效力,勞動合同才是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合同。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5,三方協議有效期是什么時候可以不用在管他了
三方協議沒有具體的有效期,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通俗的說就是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三方協議即自動終止。 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于勞動合同。 首先,三方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確三方的基本情況及要求。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有效期為:自簽約日起至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止的這一段時間。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有些用人單位如許多外企在確定錄用時(注:在到用人單位報到前),就同時要求和畢業生簽訂一份類似勞動合同的協議;而更多的用人單位則要求先簽“就業意向書”,畢業生報到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其次,就業協議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學校、用人單位、學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關聯但彼此獨立;而勞動合同是雙方合同,它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方的權利、義務構成。 第三,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時仍然是學生身份,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是勞動者身份。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業協議的效力應當喪失。若勞動合同與三方協議附件內容矛盾,則以勞動合同為準。協議就是合同,怎么還有正式合同之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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