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職報告
我們作為浙江九洲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公司法》《關于在
、
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公司章程》
、
《 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 2014 年度工作中,忠實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盡職盡責,謹慎、認真、勤
勉地行使公司所賦予的權利,對董事會的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運用自身的
專業知識,為公司的科學決策和規范運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切實維護了公司股東
的利益。現將我們在 2014 年度履行職責情況述職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4 年 10 月,公司董事會進行了換屆選舉。因獨立董事王彥廣先生連續擔
任公司獨立董事已滿兩屆,公司 2014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楊立榮先生為
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獨立董事,以下為公司現任獨立董事基本情況:
馬建峰:男,1973 年 7 月出生,本科,經濟學學士,注冊會計師,高級會
計師。歷任寧波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寧波永德會計師事務所經理助理、寧波
天健永德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寧波波導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現擔任
浙江舜宇光學有限公司財務總監。2012 年 8 月起任公司獨立董事。
唐國華:男,1963 年 12 月出生,本科,法學學士,律師。歷任杭州大學法
律系(現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講師、法律系所屬浙江聯合律師事務所第一所副
主任,杭州大學所屬浙江恒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
主任、第十屆浙江省政協委員,現為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2013
年 2 月起任公司獨立董事。
楊立榮:男,1962 年 8 月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曾先后任教于浙
江工業大學、浙江大學。現擔任浙江大學化學工程與生物工程學系教授、工業生
物催化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主任。同時兼任中國微生物學會酶工程專業委員
會委員,中國生物工程學會工業及環境生物技術專業委員會委員,“生物反應器
工程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固態釀造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生物質轉化”工程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2014 年 10 月起任公司獨立董
事。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及其親屬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與本公司或本公
司控股股東無關聯關系,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
懲戒,不存在影響獨立性的情況。
二、年度履職情況
1、參加董事會、股東大會情況
2014 年度,公司共計召開 10 次董事會,5 次股東大會。作為獨立董事,我
們認真參加了公司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履行了獨立董事忠實、勤勉的義務。2014
年度,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情況如下:
董事 本年應參加 親自 委托 缺席
以通訊方式 是否連續兩次未
參加次數 親自參加會議
姓名 董事會次數 出席次數 出席次數 次數
馬建峰 10 9 0 1 0 否
唐國華 10 10 0 0 0 否
楊立榮 1(注) 1 0 0 0 否
王彥廣
9 9 0 0 0 否
(離任)
注:楊立榮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召開的九洲藥業 2014 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被聘任為
九洲藥業獨立董事,自聘任之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召開董事會 1 次,本人親自
出席 1 次董事會。
2、召開專業委員會情況
公司董事會下設戰略決策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和薪酬與考核委
員會,并制訂了相應的工作細則。2014 年度,我們依據相關規定組織召開并出
席了會議,對公司的規范發展提出了各類合理性建議。
3、其他
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等高級管理人員與我們保持定期溝通,
讓我們及時了解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在公司各期定期報告編制過程中,我們認
真在現場聽取公司管理層對相關事項的介紹,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經營發展情況,
運用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提出合理化意見,公司管理層高度重視與我們的溝通,
為我們工作提供了便利條件,給予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
三、年度履職重點關注事項的情況
1、關聯交易情況
2014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我們對公司 2014
年日常關聯交易預計情況進行了審核,并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2、對外擔保及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
經核查后我們認為:報告期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發生向其他方提供擔保
事項,沒有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也無其他形式的對外
擔保事項。
3、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
報告期內,我們根據《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
、
章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核查和監督,就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的《關于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發表了同意
的獨立意見:
同意公司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5億元的閑置
自有資金購買低風險、保本型理財產品,在上述額度內,資金可滾動使用。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就公司第
、
四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的《關于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
自籌資金的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有利于降
低公司的財務費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體股東利益。
(2)本次資金置換行為沒有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投項
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3)公司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情況已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
普通合伙)專項審核確認,并出具了天健審[2014]5951 號《關于浙江九洲藥業
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鑒證報告》。
(4)一致同意使用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51,401.49萬元置換預先
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
4、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提名聘任情況
(1)2014 年 10 月,公司進行了董事會換屆,馬建峰先生、王彥廣先生、唐
國華先生對董事會換屆議案進行了審議并發表了獨立意見,同意將公司第五屆董
事會董事候選人提請股東大會審議。
(2)董事會換屆完成后,公司聘任了新一屆高級管理人員,馬建峰先生、
楊立榮先生、唐國華先生對高級管理人員的聘任發表了獨立意見,同意董事會的
聘任決定。
5、聘任或者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未更換會計師事務所,仍聘任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
合伙)為公司 2014 年度審計機構。
6、會計估計、會計政策變更事項
2014 年度,公司按照財政部 2014 年頒布或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對公司會
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馬建峰先生、王彥廣先生、唐國華先生對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發表了獨立意見,
認為公司依照財政部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對公司會計政策進行變更,使公司的會
計政策符合財政部、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
東的權益,同意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
7、信息披露的執行情況
我們對規定信息的及時披露進行了有效的檢查和監督,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
和公眾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報告期內,公司能夠嚴格按照《上海
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
、 ,履行必要的審批、報送程序,信息披
露真實、準確、完整、及時,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8、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
報告期內,根據財政部、證監會等部門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
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等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經營
情況,公司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推進企業內部控制規范體系穩
步實施。公司內部控制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證券監督部門的要求,不存在重
大缺陷。
9、董事會及下屬專門委員會的運作情況
報告期內,董事會下屬董事會戰略決策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名委
員會、審計委員會,均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嚴格按照各自工作細則,認真、勤勉、
忠實履行各自職責。
四、總體評價和建議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2014 年我們嚴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
、
則》《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
、
定,勤勉、忠實、盡責地積極履行職責,認真審核公司董事會決議的重大事項,
并獨立審慎、客觀地行使了表決權,充分維護全體股東利益,特別是中小股東的
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5 年,我們仍將繼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切實履行獨立董事的職
責。
[下接簽署頁]
I 本 正文 , 為 《 江九洲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⒛1 4 年 述職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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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頁l
獨立董事簽名 :
駔峪
淅
胭鵯
4月9日
日 期 :⒛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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