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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銀行發現有問題貸款三條防線包括哪些
主要是貸前調查(第一道防線),審批與貸后管理(第二道防線),及外部監理所管機構及內部合規稽核(第三道防線).基本上銀行都只給選擇等額本息的,如果選擇,等額本金對貸款人好,等額本息相對銀行好, 按現在基準利率算等額本息 30萬15年月供:2,704.88元 30萬20年月供:2,334.91元。企業的相關證件手續合法性,還有就是財務方面的,能體現資金情況的。銀行會以此來評定貴公司整體實力,將自己貸款風險降至最低
2,三道防線的簡介
商業銀行為防范內部風險設置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 1997年,人民銀行發布了《加強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指導原則》(下稱《指導原則》) ,要求金融機構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設立順序遞進的三道監控防線:即一線崗位監督、部門崗位制衡以及監督部門監控等三道防線。2002年,《指導原則》被廢止。此后人民銀行、銀監會規范性文件未再對“三道防線”進行規定。2001年以后,證監會、國資委和保監會 先后發布規范性文件,從內部控制或者風險管理角度對“三道防線”設置提出了明確要求。具體而言,證監會規定與《指導原則》的思路相同,都是從內部控制的角度設置防線;國資委和保監會則是從風險管理的角度提出“三道防線”設置的具體要求。需要指出的是,證監會、保監會及國資委的規定均不適用于商業銀行,而且保監會、國資委的規定又與商業銀行的實踐和組織管理模式的傳統存在很大的差異。2008年,財政部、銀監會等五部委聯合發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下稱《基本規范》) ,雖未明確提出“三道防線”的要求,但為商業銀行設置“三道防線”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指南。 與此同時,“三道防線”的主要防控對象,也經歷了從“防案件”到“防風險”再到“防偏差”的兩次較大的演變。90年代初期,我國金融系統案件頻發,“三角債”、虛假票據泛濫,危害金融秩序,影響金融穩定。為控制案件高發態勢,人民銀行發布《指導原則》提出設立“三道防線”的要求,其主要目的就是防控案件。隨著風險管理理論與實踐的發展,防控對象逐漸從“防案件”發展為“防風險”。《基本規范》出臺后,企業內部控制被提升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體現了五部委對內部控制的高度重視與深刻共識。就內部控制而言,“三道防線”旨在防控經營管理活動與既定目標的偏差。當然,這里的偏差與廣義的風險具有邏輯上的一致性。因此,可以說商業銀行“三道防線”的防控對象就是經營管理活動中偏離既定目標尤其是風險承受度的各種偏差,這種偏差包括狹義的風險、也包括舞弊行為和案件。這也是《基本規范》的本質要求。

3,銀行內控的三道防線是什么
銀行內控三道防線是指預防性風險管理、存款保險制度、緊急救援制度,是商業銀行為防范內部風險設置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目前,對商業銀行如何設置“三道防線”,已無明確的監管要求。但是,經營管理中各項活動對既定目標的偏離和偏差無時不有、無處不在,不但可能形成風險、造成損失,還可能釀成刑事案件,甚至導致商業銀行破產。我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規定,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全面性。銀行的內部控制不是只針對某一方面進行的,而應當滲透到商業銀行的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覆蓋所有的部門、崗位和人員。不能留有死角和空白,要做到無所不控。二、審慎性。內部控制應當以防范風險、審慎經營為出發點,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尤其是設立新的機構或開辦新的業務,都應當體現“內控優先”的要求。三、有效性。內部控制應當具有高度的權威性,真正落到實處,任何人不得擁有不受內部控制約束的權力;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應當得到及時反饋和糾正。四、獨立性。內部控制的檢查、評價部門應當獨立于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行部門,并有直接向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報告的渠道。擴展資料: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的目標是:一、保證國家法律法規、金融監管規章和商業銀行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二、保證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的全面實施和充分實現;三、保證風險管理體系的有效性;四、保證業務記錄、財務信息及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時、完整和真實。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銀行內控銀行內控三道防線是指預防性風險管理、存款保險制度、緊急救援制度,是商業銀行為防范內部風險設置的內部制衡與監督機制。目前,對商業銀行如何設置“三道防線”,已無明確的監管要求。但是,經營管理中各項活動對既定目標的偏離和偏差無時不有、無處不在,不但可能形成風險、造成損失,還可能釀成刑事案件,甚至導致商業銀行破產。與此同時,“三道防線”的主要防控對象,也經歷了從“防案件”到“防風險”再到“防偏差”的兩次較大的演變。90年代初期,我國金融系統案件頻發,“三角債”、虛假票據泛濫,危害金融秩序,影響金融穩定。為控制案件高發態勢,人民銀行發布《指導原則》提出設立“三道防線”的要求,其主要目的就是防控案件。隨著風險管理理論與實踐的發展,防控對象逐漸從“防案件”發展為“防風險”。《基本規范》出臺后,企業內部控制被提升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體現了五部委對內部控制的高度重視與深刻共識。就內部控制而言,“三道防線”旨在防控經營管理活動與既定目標的偏差。當然,這里的偏差與廣義的風險具有邏輯上的一致性。因此,可以說商業銀行“三道防線”的防控對象就是經營管理活動中偏離既定目標尤其是風險承受度的各種偏差,這種偏差包括狹義的風險、也包括舞弊行為和案件。這也是《基本規范》的本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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