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明網訊(記者 張慕琛 陶媛)主權財富基金指由政府擁有、用于特殊用途的投資基金或制度安排。
2.它們由政府建立,服務于宏觀經濟目標,持有和管理資產,并采用一整套投資戰略(其中包括投資于外國的金融資產)來實現財務目標。
3.各主權財富基金有不同的適用法律、體制和治理結構,組成性質也各不相同,包括財政穩定型基金、儲蓄型基金、儲備投資公司、發展基金,還有一些是沒有明確養老金債務責任的基金。
4.不同于一般投資基金,主權財富基金作為一種多元化和高收益的投資方式,因其投資具有較強的專業性,主要是由政府設立專門的獨立機構或者由央行下設專業機構等方式進行管理。
5.近年,全球主權財富基金數量不斷增多,許多發達國家、資源豐富國家、新興市場國家都開始積極地設立主權財富基金。
6.伴隨一國宏觀經濟、貿易條件和財政收支狀況的改善,國家財政盈余與外匯儲備盈余的積累。

7.針對過多的財政盈余與外匯儲備盈余,一些國家成立了專門的投資機構來進行管理。
8.“主權財富基金是政府幫助國家進行儲蓄的一種行為。
9.”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中國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何平指出,這種海外投資有很強的專業性,也涉及到很多的政治、制度、文化上的障礙,所以由政府代理國家來進行海外投資是比較合適的一種做法。
10.“各個國家設立主權財富基金的最初動機是提高外匯。
11.”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陶春生指出,比如外匯儲備管理上是追求安全性和流動性,我們因為國家外匯儲備比較龐大,所以設立主權基金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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