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里的平臺公司,是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他們和普通的國有企業存在很大區別。
2.第一,平臺公司由地方政府全資設立,主要職責是替政府融資,執行政府安排的建設任務,并非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實體。
3.比如,各地的城投、建投、交投,等等。
4.實際上,他們是政府的另一種身份,有時甚至采取“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方式。
5.第二,平臺公司是隱性債務的主要來源,需要以財政資金償還債務。
6.平臺公司往往通過發行企業債券、信托、融資租賃等方式融資,將融來的錢用于政府要求的土地整理、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一旦融資規模失控,則可能超出財政支付能力。

7.第三,平臺公司常常作為地方政府的出資代表,與社會資本組建項目公司,共同實施PPP項目。
8.此時,平臺公司是政府的代言人,通過參加股東會董事會代政府行使職權,往往對關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事項享有一票否決權。
9.第四,平臺公司是特殊歷史時期的產物,與政府融資方式變遷關系密切。
10.曾經很長一段時間,地方政府不能借款不能擔保,但地方建設任務繁重,需要資金,不得不通過平臺公司籌集資金。
11.近年來,國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債券融資,其他方式都被禁止,平臺公司的使命應該結束了,但想徹底退出仍然很難。
12.以公司的身份,做政府的事,功過是非,歷史自有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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