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申請貧困戶的條件什么條件可以申請貧困戶怎樣才能申請貧困戶
一、申請貧困戶的條件
農村貧困戶申請的條件有:
1、擁有當地農業戶籍并在當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申請前12個月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農村低保保障標準;
3、沒有經濟來源且自身無勞動能力的;
4、身體或精神殘疾無自理能力的;
5、孤寡老人或者是子女無法盡贍養義務的。

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準: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于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擴展資料:
建檔立卡貧困戶一年補助標準:一般確定為建檔立卡貧困戶之后,可以向當地政府咨詢相關補助標準,一般會以一個月多少錢或者說一年多少錢來計算,當然也會根據你的檔次來決定對應的補助,比如有省份的B級貧困戶每年補助標準是3320元。
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扶持補助:根據以往建檔立卡貧困戶產業扶持標準:2015年3000元一戶,2016年4000元一戶,相信2019年補助也會增加,大家可以咨詢當地政府。產業扶持是指國家對區域發展制定的補助,比如你的家鄉是專門種植水稻的,你剛剛好是貧困戶就有扶持。
二、什么條件可以申請貧困戶
1.重點保障戶(A類):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難,且家庭財產符合有關規定的極困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家庭主要勞動力殘疾程度為一、二級(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極困家庭;(2)家庭成員患重特大疾病,當年治療自付部分費用超過家庭年純收入1.5倍以上的極困家庭;(3)供子女就讀普通高中、大中專院校,實際支出有關費用超過家庭年純收入1.5倍以上的極困家庭;(4)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極困家庭。A類保障對象實行整戶識別、整戶施保(所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除已享受孤兒補助的困境兒童、特困供養人員外全部納入保障范圍)。 2.基本保障戶(B類):指因年老、殘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長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且家庭財產符合有關規定的中等貧困家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家庭成員中有殘疾程度為三、四級(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中等貧困家庭;(2)家庭成員患重特大(慢性)疾病,治療自付部分費用超過家庭年純收入1倍以上的中等貧困家庭;(3)供子女上普通高中、大中專院校,實際支出有關費用超過家庭年純收入1倍以上的中等貧困家庭;(4)因病或年老體弱、喪失部分勞動能力,且贍(撫、扶)養人沒有贍(撫、扶)養能力的中等貧困家庭;(5)家庭主要勞動力死亡導致家庭生活困難的中等貧困家庭。B類保障對象實行整戶識別、差額補助。
三、怎樣才能申請貧困戶
申請貧困戶方法:1、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見附件2),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后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2、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愿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后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3、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4、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5、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6、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愿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7、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愿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并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8、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9、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并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絡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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