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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什么是零和搏弈零和博弈是什么意思
一、請問什么是零和搏弈
諸如下棋、玩撲克牌在內的各種智力游戲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參與游戲的各方之間存在著輸贏。在游戲進行之中,一方贏得的就恰好等于另一方輸掉的。譬如,在國際象棋比賽中,一方吃掉對方的一個棋子,就意味著該方贏了一步而對方輸掉一步,我們稱這種博弈為“零和博弈”(zerosum game)。倘若我們在象棋比賽中作出這樣的規定:當一方吃掉對方的一個棋子時,對方應輸給該方一分錢,并用“支付”(Payoff)一詞表示雙方各自輸贏的總和,則在比賽進行過程中以及比賽結束時雙方的“支付”相加總等于零。所謂“零和博弈”的概念就是由此而來的。我們稱博弈中的參與主體為“局中人”或“參與人”(player),而各局中人的所得(或所失)為各自的“支付”,則當且僅當所有局中人的支付之和在博弈進行過程中及博弈結束時恒為零時,博弈是“零和博弈”或“零和的”。顯然,倘若我們在各局中人的支付中同時分別加上或減去相同的一個數量,博弈的過程特征則并沒有什么不同,但這時各局中人支付之和并不等于零而恒等于一個常數,此時我們稱博弈是“常數和博弈”或“常數和的”或“恒和博弈”或“恒和的”。從博弈的本質特征上看,常數和博弈與零和博弈并無什么不同。因此,我們習慣上將常數和博弈稱為零和博弈。這是因為,效用函數在加上或減去一個常數后仍為同一偏好序的效用函數,而當常數和博弈中的各局中人支付加上或減去一個常數后,常數和博弈就變成了零和博弈(當然,零和博弈本身就是一種常數和博弈)。盡管下棋和玩牌等游戲博弈通常都是零和的(在玩成平局時,各局中人的支付都為零,這些支付的總和仍為零),但在經濟活動中的許多互動卻是非零和的。 在現實的經濟生活中,人們常常將因合作帶來的額外收益稱為“雙贏”(win–win),即合作往往會給經濟主體間帶來1加1大于2的結果,有時人們也將這種合作行為稱為“正和博弈”。相反,不合作行為往往帶來1減1小于零的負效應。可稱這種不合作行為為“負和博弈”。當然,這種用語僅僅是一種形容意義上的表稱,與我們所說的“博弈”還不是一個概念。因為將“正和博弈”中的各個局中人支付減去一個足夠大的數豈不就變成了“負和博弈”,而這又是與“正和博弈”和“負和博弈”概念的原意相左的。但是,經濟互動中的許多行為過程并非導致一方所得就是另一方所失,有可能雙方都因某種行為的選擇而同時有所得或同時有所失,因而這些互動并非是“零和的”。這是棋牌類游戲與經濟互動的區別。麻煩采納,謝謝!
二、零和博弈是什么意思
零和博弈是博弈論的一個概念,屬非合作博弈。它是指參與博弈的各方,在嚴格競爭下,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著另一方的損失,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損失相加總和永遠為“零”,雙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
博弈論關于零和的模型,只是對抗性博弈在絕對封閉狀態下的一種理論情景。在人類社會實踐中,從來沒有也不可能有絕對零和的現象。“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是人類社會生活的一種常態;“蘿卜白菜,各有所愛”,是對人類社會利益偏好多樣性的形象描述;西方諺語“棋盤外總是有東西的”,也是同樣的意思。

擴展資料:
零和思維是建立在人性惡的哲學判斷基礎上的。
因為預設人性是惡的,就武斷地認為所有人的人性都是惡的,在社會交往中你得到的就是我失去的,所以必須把所有利益都攥在自己手中,“自己好處通吃,別人只能完敗”。
現實生活中可以看到人性有惡的一面,但也可以舉出更多人性為善的事實。人之為人,不在于究竟是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而在于面對善與惡的糾纏,可以作出順應客觀規律、彰顯人性光輝的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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