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風險評估程序有哪些風險評估程序包括審計風險評估程序
一、風險評估程序有哪些
網絡安全風險評估的過程主要分為:風險評估準備、資產識別過程、威脅識別過程、脆弱性識別過程、已有安全措施確認和風險分析過程。
1、風險評估準備
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制定評估工作計劃,包括評估目標、評估范圍、制定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方案。根據評估工作需要,組件評估團隊,明確各方責任。
2、資產識別過程
資產識別主要通過向被評估方發放資產調查表來完成。在識別資產時,以被評估方提供的資產清單為依據,對重要和關鍵資產進行標注,對評估范圍內的資產詳細分類。根據資產的表現形式,可將資產分為數據、軟件、硬件、服務和人員等類型。
根據資產在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上的不同要求,對資產進行保密性賦值、完整性賦值、可用性賦值和資產重要程度賦值。
3、威脅識別過程
在威脅評估階段評估人員結合當前常見的人為威脅、其可能動機、可利用的弱點、可能的攻擊方法和造成的后果進行威脅源的識別。威脅識別完成后還應該對威脅發生的可能性進行評估,列出為威脅清單,描述威脅屬性,并對威脅出現的頻率賦值。
4、脆弱性識別過程
脆弱性分為管理脆弱性和技術脆弱性。管理脆弱性主要通過發放管理脆弱性調查問卷、訪談以及手機分析現有的管理制度來完成;技術脆弱性主要借助專業的脆弱性檢測工具和對評估范圍內的各種軟硬件安全配置進行檢查來識別。脆弱性識別完成之后,要對具體資產的脆弱性嚴重程度進行賦值,數值越大,脆弱性嚴重程度越高。
5、已有安全措施確認
安全措施可以分為預防性安全措施和保護性安全措施兩種。預防性安全措施可以降低威脅利用脆弱性導致安全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如入侵檢測系統;保護性安全措施可以減少因安全事件發生后對組織或系統造成的影響。
6、風險分析過程
完成上述步驟之后,將采用適當的方法與工具進行安全風險分析和計算。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相應的風險計算方法計算出風險值,如矩陣法或相乘法等。如果風險值在可接受的范圍內,則改風險為可接受的風險;如果風險值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外,需要采取安全措施降低控制風險。

二、風險評估程序包括
風險評估程序包括以下幾點:
1、詢問管理層和被審計單位內部其他人員
詢問管理層和被審計單位內部其他人員是注冊會計師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一個重要信息來源。
2、實施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冊會計師通過研究不同財務數據之間以及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之間的內在關系,對財務信息作出評價。分析程序還包括調查識別出的、與其他相關信息不一致或與預期數據嚴重偏離的波動和關系。
下圖是風險評估流程圖
分析程序既可用作風險評估程序和實質性程序,也可用于對財務報表的總體復核。本準則主要說明在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錯報風險時使用的分析程序,即將分析程序用作風險評估程序。
3、觀察和檢查。觀察和檢査程序可以支持對管理層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詢問結果,并可以提供有關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信息。
在實施分析程序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預期可能存在的合理關系,并與被審計單位記錄的金額、依據記錄金額計算的比率或趨勢相比較;如果發現異常或未預期到的關系,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識別重大錯報風險時考慮這些比較結果。
如果使用了高度匯總的數據,實施分析程序的結果僅可能初步顯示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風險,注冊會計師應當將分析結果連同識別重大錯報風險時獲取的其他信息一并考慮。
例如,被審計單位存在很多產品系列,各個產品系列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異。對總體毛利率實施分析程序的結果僅可能初步顯示銷售成本存在重大錯報風險。
注冊會計師需要實施更為詳細的分析程序。例如,對每一產品系列進行毛利率分析,或者將總體毛利率分析的結果連同其他信息一并考慮。
下圖是風險評估基本原理圖
三、審計風險評估程序
一、審計風險評估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詢問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和內部其他相關人員、分析程序、觀察和檢查等風險評估程序從以下方面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1、行業狀況、法律環境與監管環境以及其他外部因素;2、被審計單位的性質;3、被審計單位對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4、被審計單位的目標、戰略以及相關經營風險;5、被審計單位財務業績的衡量和評價;6、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在了解和評估一般控制活動時考慮的主要因素可能包括:(1)被審計單位的主要經營活動是否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2)管理層在預算、利潤和其他財務及經營業績方面是否都有清晰的目標,在被審計單位內部。是否對這些目標加以清晰的記錄和溝通,并且積極地對其進行監控;(3)是否存在計劃和報告系統,以識別與目標業績的差異,并向適當層次的管理層報告該差異;(4)是否由適當層次的管理層對差異進行調查,并及時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5)不同人員的職責應在何種程度上相分離。以降低舞弊和不當行為發生的風險;(6)會計系統中的數據是否與實物資產定期核對;(7)是否建立了適當的保護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接觸文件、記錄和資產;(8)是否存在信息安全職能部門負責監控信息安全政策和程序。二、審計風險估測評價審計風險在不同的具體環境和條件下是有大小之分的,審計人員可針對審計過程中的諸多主客觀情況,對某些審計事項的審計風險大小及其可能導致的危害進行分析、估計和測試,以確定合理水平的審計風險,盡量避免和控制審計損失的發生。具體項目審計風險的估測,包括收集信息、收集證據和實證觀察三個過程。這個過程可以是主觀的,也可以是客觀的。客觀的估計是根據足夠的歷史資料,利用統計的方法或分析的方法進行計算,從而得出未來審計風險發生的概率。這種估計的依據是客觀存在的,不以審計人員的意志為轉移。主觀的估計也是審計風險估計過程中不可忽視的手段,它利用有限的信息,由審計人員根據個人的判斷進行估計。這種估計建立在信息和個人長期積累的經驗基礎之上,這種方法只要應用得當,同樣能有合理的結論,使之接近客觀估計。通過審計風險識別,充分揭示了審計人員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和風險因素,通過審計風險的估測,從量上確定審計風險發生的概率及損失的嚴重程度。審計風險的社會可接受標準是通過大量的致損資料的分析(包括法院判決和庭外解決),承認審計風險的發生是不可完全避免的前提下,從經濟、心理等因素出發,確定一個整個社會都能接受的界限,作為衡量總體審計風險嚴重程度的標準。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和人們長期以來對這個問題的不重視,審計職業界要確定一個社會可接受的標準很困難。由于資料的限制,無法得出這方面的結論,但審計風險社會可接受水平可定為5%,社會可接受的損失程度以保險公司的保率為準。運用社會標準對審計項目風險進行衡量是審計風險評價的關鍵,根據衡量的結果以確定是否要采取控制措施,以及控制到什么程度。當估測出的損失發生概率和損失嚴重程度大于社會標準時,則說明擬接受的審計項目較危險,這時如果這個差距太大,以致審計人員無法采取有效的措施對它進行控制,則可考慮不接受這項業務,這也稱為風險回避;如果差距不大,可以采取一定辦法對它進行控制,并可使審計風險降低至可接受,但同時應提高審計費用,或通過其他方式轉嫁一部分風險,這也稱為風險轉移;當估測的結果小于社會標準時,雖然存在一定的審計風險,但人們能夠接受,從一定意義上講,認為審計是安全的,但仍需在審計過程中采取一些控制措施,以保持總體審計風險不超出社會可接受水平,這也稱為風險自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在執行職務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第十七條審計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不得打擊報復審計人員。審計機關負責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審計機關負責人沒有違法失職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職條件的情況的,不得隨意撤換。地方各級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應當事先征求上一級審計機關的意見。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