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腰斬金圣嘆是什么意思
沒有~應該是“金圣嘆腰斬《水滸》”。金圣嘆說水滸的七十回以后太悲涼看的人不好受~就是招安了以后那點~就把后面的給切掉了~所以現在《水滸》有好幾種版本~有七十回的,有一百二十回的,有一百回的~金圣嘆所批《水滸傳》成書于崇禎末年,把七十一回以后關于受招安、打方臘等內容刪掉,增入盧俊義夢見梁山頭領全部被捕殺的情節以結束全書。只因這一腰斬,加上他評點此書所持奇談怪論,金圣嘆遂成一時風流,聲滿天下。
2,古代腰斬是什么意思
腰斬,是最殘酷的死刑執行方式之一,從罪犯腰部將罪犯切成兩段(或兩段以上)的刑罰,其目的是延長罪犯死亡的時間,增加其痛苦(因人體主要器官位于上半身,故腰斬后至死亡尚有一段時間)。腰斬是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這種刑罰周代已經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方被廢除。具體的:古時酷刑,將犯人從腰部斬為兩截。《史記·商君列傳》:“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晉書·石季龍載記上》:“ 季龍志在窮兵,以其國內少馬,乃禁蓄私馬,匿者腰斬。”《秦并六國平話》卷下:“ 李斯、李由雖無罪犯,枉受其罪,只得枉招……遂具五刑,論腰斬 咸陽市 。” 吳晗 《朱元璋傳》第七章三:“ 元璋 知道《上梁文》又是 高啟 的手筆,舊恨新罪一并算,把 高啟 腰斬。”
3,sb是什么意思
sb是網絡上常用的罵人詞匯,多用作名詞形容極端傻的、愚蠢的和白癡的人。該詞為惡意侮辱性詞語,需慎用。sb是網絡上常用的罵人詞匯,意思是傻b,多用作名詞形容極端傻的、愚蠢的和白癡的人。該詞為惡意侮辱性詞語,在公共場合使用會被視作非常不禮貌的行為,需慎用。下面說說sb的一些其他意思:早上長輩們去sb(上班),我則去上學,但是從來不帶sb(書包)。中午sb(隨便)吃一個sb(燒餅),就去了網吧,因為今天cf sb(雙倍)。抓起sb(鼠標)就對著敵人的身體掃。打了幾局,屏幕上總出現Ssb(失敗)。這時候總有隊友在罵某隊友sb(傻bi),還說什么不怕神樣的敵人,就怕sb(傻bi)樣隊友,還叫別人去sb(死吧)。玩起凡的時候,總有人罵我sb(傻bi),我不是很生氣,而是很從容的發信息:請不要用齷蹉的語句來體現自己獨特的氣質。

4,足球比賽里腰斬是什么意思
那是劉建紅說的嗎、他們說的很多話都有不同的意思、每場和每場不同的、指外界不可抗因素導致無法繼續進行比賽最近我讀了一本書《金瓜湯,銀瓜湯》,其中有一段故事情節是這樣的,狼狐請大家喝“金瓜湯”和“銀瓜湯”。白天,狼狐把一碗清水放在太陽底下,等大家來時,把鍋蓋掀開,湯碗里面就會印出一個太陽,大家就會以為是一個金瓜;晚上,狼狐把清水放在月亮底下,等大家來時,把鍋蓋掀開,清水里就會印出一個月亮,雖然大家喝的都是清水,但我覺得狼狐很狡猾,也很有創意。讀《金瓜湯,銀瓜湯》后感很多這樣的詞都是中國足球解說員給起的,就像“腰斬”他也可以說是"流產”,意思都是比賽因為各種原因沒有進行完,沒有結果。由于天氣原因或者球迷鬧事而使比賽不能正常進行的,稱為腰斬腰斬就是被迫中斷無法繼續比賽
5,腰斬和凌遲的區別
腰斬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兩段。 由于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 子就死,斬完以后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還能以肘撐地爬 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 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 李斯也是被腰斬的。 補充說明一點,據說明成祖要求方孝孺執筆草詔,方孝孺執意不肯,明成祖 威脅要誅他九族,方孝孺厲聲說:誅我十族也不怕! 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并誅卻,當時株連數千人凌遲,原來寫作“陵遲”,本意指山丘的緩延的斜坡。荀子說:“三尺之岸,而虛車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車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為有平緩的斜坡,車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頂。后世將陵遲用作刑罰的名稱,僅取它的緩慢之義,即是說以很慢的速度把人處死。而要體現這種“慢”的意圖,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盡,才剖腹斷首,使犯人畢命。所以,凌遲也叫臠割、剮、寸磔等,所謂“千刀萬剮”指的就是凌遲凌遲 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 這種刑法主要用于處罰那些十惡中的一些犯罪,如謀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時期,如果打罵父母或公婆、兒子殺父親、妻子殺丈夫,也是觸犯倫理道德的重罪,要處凌遲刑。但后來為了鎮壓農民反抗,對于不按時交納賦稅的也要處以凌遲刑,這在明太祖時期尤為突出。 凌遲刑的處刑方式很殘忍,一般記述是說將人身上的肉一塊塊割下來。而歷代行刑方法也有區別,一般是切八刀,先切頭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梟首。但實際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幾類。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雙眉,三、四刀切雙肩,五、六刀切雙乳,七、八刀切雙手和兩肘間,九、十刀切去兩肘和兩肩之間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兩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兩腿肚,十五刀刺心臟,十六刀切頭,十七、十八刀切雙手,十九、二十刀切兩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雙腳,二十三、二十刀四切兩腿。 實際執行時,還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惡多端的太監劉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緒年間,凌遲刑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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