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300指數,是由滬深證券交易所于2005年4月8日聯合發布的反映滬深300指數編制目標和運行狀況的金融指標,并能夠作為投資業績的評價標準,為指數化投資和指數衍生產品創新提供基礎條件。
滬深300指數以規模和流動性作為選樣的兩個根本標準,并賦予流動性更大的權重,符合該指數定位于交易指數的特點。在對上市公司進行指標排序后進行選擇,另外規定了詳細的入選條件,比如新股上市(除少數大市值公司外)不會很快進入指數,一般而言,上市時間一個季度后的股票才有可能入選指數樣本股;剔除暫停上市股票、ST股票以及經營狀況異常或財務報告嚴重虧損的股票和股價波動較大、市場表現明顯受到操縱的股票。因此,300指數反映的是流動性強和規模大的代表性股票的股價的綜合變動,可以給投資者提供權威的投資方向,也便于投資者進行跟蹤和進行投資組合,保證了指數的穩定性、代表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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