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標的。即股指期貨合約的基礎資產,比如滬深300指數期貨的合約標的即為滬深300股票價格指數。
合約月份。股指期貨的合約月份是指股指期貨合約到期交割結算的月份。在《滬深300指數期貨合約》中,合約月份為當月、下月及隨后的兩個季月,共四個月份。
交易時間。指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所交易的時間。
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每日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最后交易日及季月合約上市首日的限制幅度為±20%。這里有兩點要提醒投資者注意:第一,每日價格的最大波動限制幅度不是固定不變的,交易所有權根據市場風險狀況進行調整;第二,計算價格最大波動限制的基準是上一交易日的結算價,不是收盤價。

報價單位及最小變動價位。股指期貨合約的報價單位為指數點,最小變動價位為該指數點的最小變化刻度。
價格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交易價格的波動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規定的漲跌幅度。
交割方式。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采用現金交割方式,即在合約到期時,按照交易所的規則和程序,交易雙方按照交割結算價進行現金差價結算,而不需要交割一籃子股票等現貨來了結到期未平倉合約。
最低交易保證金。一般來說,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12%,具體將根據代理商設置的門檻不同而有所不同。從這里不難看出,交易保證金根據保證金比率和合約價值而定,因此,交易保證金是被合約占用的資金,不能用于其他用途。投資者期貨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余額超過交易保證金的那部分為可用資金,投資者可以自由支配。可用資金不可為負,否則意味著交易保證金不足,如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能補足,將面臨強行平倉的風險,所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承擔。因此,投資者必須隨時關注自己期貨保證金賬戶中資金余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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