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什么情況可以一次性補交社保?現在能否一次性補交呢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哪些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需要注意什么。因用人單位的過錯,經勞動仲裁或是審計、法院判決可以一次性補繳的情形,可以一次性補交,因為社保法規,早就有明文規定不允許一次性補交,職工社保基本不允許一次性補繳,?①、企業或職工一次性補繳社保,是有前提條件的。
1、哪些人可一次性補交社保?需要注意什么?
哪些人可以一次性補繳社保,需要注意什么?這個問題也是很多人比較關心的話題,愿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第一,職工社保基本不允許一次性補繳,自國家人社部(2016)132號文件發布以來,明確制止采用一次性補繳來提高繳費年限的做法,全國各地從2019年開始,把一次性補繳的大門已經關上,所以,現在特別是2019以后,靈活就業人員如果想要通過一次性補繳來辦理退休,幾乎是不可能的,只能采取逐年繳費的方式,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可以辦理退休。
第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距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以一次性補繳,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按照國發(2014)8號文件的規定,在距離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逐年繳費,也可以采取一次性補繳的方式來繳納養老保險,最高的補繳年限不能超過15年,待達到60周歲(男女一樣)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所以對于沒有參加社保,年齡比較大的城鄉居民,如果需要采取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方式,可以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第三,參加職工社保,中間斷繳的人員可一次性補繳。參加城鎮職工社保的人員,在單位工作時由用人單位繳納了職工社保,后來因為辭職離職等原因,導致社保中斷,后來重新就業后,新單位繼續為勞動者繳納了社保,因為辭職、離職而導致中間斷繳部分的可以補繳,但是補繳費用由勞動者個人承擔,第四,因用人單位的過錯,經勞動仲裁或是審計、法院判決可以一次性補繳的情形,可以一次性補交。
由于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就業期間,不為勞動者辦理社保的繳納,勞動者通過維權方式,提起仲裁、起訴判決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補繳社保的情形,可憑仲裁文書或是法院判決文書等,由用人單位辦理一次性補繳,補繳超過兩年的,今后轉移社保關系時,社保接收地需要轉出地提供仲裁和判決文書才能接收,這是有這種情形補繳的朋友需要注意的。

2、以前沒交社保,現在能否一次性補交呢?
如果是企業職工,是不能一次性補交的,因為社保法規,早就有明文規定不允許一次性補交。企業職工必須逐年按時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如果是企業職工,以前一直未繳納社保,而現在欲參保交納,亦有三重困難(阻力),從經濟利益角度看,就很難如愿。?①、企業或職工一次性補繳社保,是有前提條件的,譬如:必須是以前有參保交費,建立了繳費賬戶,中途“因故”有停繳或欠費記錄者,現則可以補繳;但應依法繳納相應年度的欠費滯納金,資金利息…,才能生效。
所以、以前一直未交社保的企業職工,現在是不能補交的,?②、企業是否愿意補交,或是否有一次性補繳的經濟承受能力。而為之承擔(繳納)這筆相對集中的大額經費…,這個問題本身就是未知數,?③、如果企業、職工均愿意繳納滯納金和資金利息。還得考慮是否到法定退休年齡之時,能實現最低繳費年限,亦15年的繳費齡,否則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其繳費齡不足,將不能按時辦理退休手續,還得繼續工作繳費,至延遲到繳費齡滿為止…,才能辦理退休手續。
如果是城鄉居民,按當下的規定,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是可以補交的,但在補交時,最好選擇在法定退休年齡之前,而不宜推后。因為,延遲退休年齡的新政,是逐年顯現延長,只有參保人才知道,自己的具體退休年齡到期情況…,亦“明天和意外”誰會先來。即是最現實的“摸著石頭過河”的問題,亦可選個穩當的退休決策,最好是在退休前,應完成全部繳費。
如果是超過了法定退休年齡,現在補交亦是一種遺憾,我國的人均壽命在77~78歲之間,且男性壽命低于女性壽命。繳納社保的時間越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就越大,從享受養老金的角度看,則不是利已的選擇,況且社保局也不愿意接受,超齡一次性補繳,將會成為遺憾,至此、關鍵時刻參加社保,宜早不宜遲,注重及時就是一種明智之舉。
以上就是有關“什么情況可以一次性補交社保?現在能否一次性補交呢”的主要內容啦~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