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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財產的判定
沒法,2021年啊,離婚的房改是如果是婚期,婚前房產啊,個數個的,如果是婚后共同財產,那就是共同平分
婚后財產認定
一、婚姻規定婚前財產怎么分配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婚姻雙方對上述不動產沒有約定,根據婚姻法上述規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且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轉化為共同財產。 但如果您沒有證據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司法實踐通常會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二、婚前財產有哪些
1、婚前存款
婚前存款屬于婚前財產,沒有爭議,證明難度也不大,一般來說,婚前存款均有銀行記錄,而且,這種記錄公信力比較強,法官采信的程度高。但是,很多時候,一方將婚前存款用于婚后生活或購買婚后財產,這就將問題變得復雜了:如果對方沒有任何投入、也沒有動用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我認為所購買婚后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可是,用于共同生活之后,性質就已經被模糊掉了。
2、婚前房產
這種情況,如果產權登記已經在婚前完成,且在自己名下,那么,產權歸屬沒有爭議。難就難在婚后財產混入該房屋按揭貸款償還之后,分割起來就異常麻煩了,具體分析見專題。
3、婚前投入婚后收益
這個問題在理論上存在爭議:如果認定為婚前財產,與“婚后取得”矛盾;如果定性為婚后財產,與一方實體上婚前投入相對,有失公允。張志勝律師在此持有的態度是:作為婚后夫妻共同財產,畢竟,財產婚后所得且夫妻財產具有區別于一般主體之間財產關系的地方。
對于夫妻的婚前財產,一般是認定為個人財產,那么不管夫妻是否離婚,這部分財產其實都不會涉及到分配的問題。而在離婚的時候,若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這部分財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那么往往會按照夫妻共有的財產來對待處理,由離婚夫妻協商分配,不能協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婚后財產的判定和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以下幾點:
1.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民法典》第1063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那么,有一點是值得大家去關注的,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是平分的嗎?
答案是不一定。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離婚時夫妻要協商如何分配財產,協商不成或有異議的,需由法院來判決。其中存在以下六種情形,離婚時可多分財產。
1、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過錯行為,無過錯方可以多分家產。
因此在婚姻中無過錯一方需要保持冷靜,盡可能地多收集對方過錯行為的證據,以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2、婚后撫育子女較多的一方,離婚時可以多分家產。
《民法典》保護了在夫妻生活中對家庭付出較多的那一方。尤其是家庭主婦,照顧孩子非常不易,離婚前一定要收集好相關證據,離婚時可獲得經濟補償。
3、婚后照料老人較多的一方,可以多分家產。
4、夫妻中一方隱匿財產的,另一方可以在離婚時多分家產。
5、一方轉移資產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財產。
6、夫妻中一方揮霍財產,或者給第三方贈送財產、購置房屋的,另一方如果掌握證據,就可以申請多分家產。
一般來講,夫妻在締結了婚姻關系后取得的財產,通常就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就可以對這部分財產進行分割。但實踐中有一部分財產是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具體的情況已經在上文中進行了闡述,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同時也提醒大家,夫妻之間應本著互相尊重的態度妥善處理婚姻關系。一旦的確無法繼續延續婚姻關系,決定要離婚,在分割財產和撫養權時無法協商解決,可以需求律師的幫助。
以上就是有關“婚后財產的判定(婚后財產認定)”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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