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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繼承順序及分配比例
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去世,去世方的父母也去世,財產首先分割給死者配偶一半。剩下的一半再由死者配偶和其子女平分。 《婚姻法》 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婚姻法繼承人順序
1、“女方又組建家庭后的財產”:女方再婚后取得的財產,如果再婚夫妻之間沒有約定,應是夫妻共同財產,在女方先去世的情況下,再婚家庭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一半先分出歸男方,剩下的一半是女方的遺產。
2、女方再婚后取得的財產中的一半,在女方去世后成為遺產時:如果女方有遺囑,遺產按女方的遺囑處理;如果沒有遺囑,女方的遺囑應由男方、女方再婚后所生的子女、女方與前夫所生的孩子、女方父母(如果還在的話)共同繼承,一般是均分。
3、“父母離異后,孩子歸男方,女方又組建家庭后的財產,孩子是否有繼承權?”:孩子是否能繼承再婚婚后的女方財產,要看女方是否有遺囑。女方沒有遺囑說不讓孩子繼承的,孩子就肯定有權繼承。
4、“這屬于婚后財產,難道也可以繼承? 法律有明文規定嗎?”:
(1)婚后財產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況下,是夫妻財產,但在夫妻一方去世后會成為遺產:女方的婚后財產中屬于女方的份額,成為遺產后,她與前夫所生子女就有繼承權。
(2)法律有明文規定,請看: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繼承權順序及分配比例
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
配偶百分之五十~子女剩余的部分和父母中的一方共同繼承。
繼承法順序,分配比例
配偶、子女,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婚姻法中繼承順序
《婚姻法》、《繼承法》、《合同法》等均屬于單行民事立法,八十年代初期,制訂民法典的條件尚不成熟,我國采取了“成熟一個、制訂一個”的單行民事立法模式,制訂了大量單行民事法律,在特定歷史時期發揮了積極重要的作用。

這些單行民事立法,現已被整合進《民法典》,從《民法典》施行之日起廢止。但其主要規則內容,除略有增刪修改外,仍然保留在《民法典》之中;至于有人擔心如此多的法條都要廢止,是否會對實務工作者帶來過大的壓力,其實這種擔心是沒有必要的,《民法典》較好地平衡了守成與創新的關系。
婚姻法繼承權順序
民法法律部門。
一、法學理論上的體系
(一)小民法
民法總則、物權法、債權(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親屬(婚姻、繼承)。
(二)大民法
小民法+知識產權法(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
如果算上商法部分,還有公司法、海商法等等。
二、立法體系
總則:民法通則
物權:物權法
債權:合同法、侵權責任法
親屬:婚姻法、繼承法
知產: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
其他: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海商法、擔保法,等等。
婚后房產繼承法繼承順序及分配比例
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通過遺囑繼承或者法定繼承都可以繼承遺產。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有對其遺產的處理立有遺囑的情況下,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形式。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條的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條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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