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2017殘保金如何做賬?交納殘疾人保障金怎么做賬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交納殘疾人保障金怎么做賬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2,工會經費跟殘保金怎么做賬
工會經費跟殘保金賬務處理, 計提工會經費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上交工會經費的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計提殘保金的時候,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上交的時候, 借: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
3,殘保金怎么做賬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貸:其他應交款這沒有怎么差?8月它給你的貨已經扣除了那一部份了,你要做就在應付賬款借方再加一筆不就行了。借方:管理費用-稅金及地方費貸方:銀行存款
4,減免的殘保金怎么做賬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為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繳納的資金。殘保金的減免實操中一般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按實際應納金額進行計提,對于減免的部分,不單獨計提,也不單獨入賬。另外一種,則是按正常計提,實際繳納時,對不用繳納的部分計入到營業外收入—稅費減免科目。分錄為,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營業外收入—稅費減免。
5,殘保金怎么入賬呢
殘保金,其全稱為“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屬于政府性收費,通常由主管地稅機關代征。計提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上交時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如果不計提,在繳納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殘保金計算公式:單位應繳保障金=(用人單位上年度從業人員總數×1.5%-從業殘疾職工人數)×上年度當地從業人員年平均勞動報酬平均勞動工資各地市不一樣,以勞動部門公布數為準!實際支付的當月借 管理費用-公益事業費貸 銀行存款等

6,殘保金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度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上年度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應付職工薪酬—殘保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殘保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就不用交殘保金,不再有“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的期限限制表述,是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利好政策。
7,殘疾人保障金怎樣做會計分錄
不需要計提的,在繳納時直接做分錄:借:管理費用——殘疾人保障金貸:銀行存款第一種做法: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第二種做法:計提時:借:管理費用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交納時:代:其他應交款——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擴展資料殘保金征收范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含中央、境外駐莞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申報繳費: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單位均應如實申報在職職工人數和工資總額,并按規定繳納保障金。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殘保金“殘疾人保障金”屬于地方規費。計提時:借:管理費用貸:其他應交款繳納時:借:其他應交款貸:現金(銀行存款)不需要計提的,在繳納時直接做分錄:借:管理費用——殘疾人保障金貸:銀行存款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做分錄記賬如下: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計提時;借:管理費用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交納時:代:其他應交款——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通過“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核算,根據《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1995]81號)規定,納稅人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一、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設置“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設置“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余”明細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二、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企業超比例安置殘病人就業或者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按規定收到的獎勵,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殘疾人保障金可以稅前列支:借:管理費用--殘疾人保障金貸:其他應交款上繳時:借:其他應交款貸:銀行存款也可以直接做:借:管理費用--殘疾人保障金貸:銀行存款
8,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怎么做分錄記賬
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做分錄記賬如下“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 金 計提時,借: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款——殘保金交納時:代:其他應交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進行賬目登記,是這樣安排的。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把殘保金記入管理費用,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就從單位預算經費包干結余或收支結余中列支①如果已經計提了,在實際交納時的分錄借:其他應繳貸:銀行存款②如果沒有計提,在實際交納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銀行存款③殘保金的計提分錄計提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其他應交款實際交納時:借:其他應交款貸:銀行存款相關資料: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何計算及會計分錄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通過“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核算,根據《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1995]81號)規定,納稅人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通過“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核算,根據《關于企業補貼收入征稅等問題的通知》(財稅[1995]81號)規定,納稅人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規定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一、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設置“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設置“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余”明細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超比例安置殘病人就業或者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按規定收到的獎勵,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一、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記:銀行存款 三、企業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收到的獎勵 借:銀行存款 貸: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9,交殘疾人保障金會計怎么做賬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進行賬目登記,是這樣安排的。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把殘保金記入管理費用,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就從單位預算經費包干結余或收支結余中列支①如果已經計提了,在實際交納時的分錄借:其他應繳貸:銀行存款②如果沒有計提,在實際交納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銀行存款③殘保金的計提分錄計提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其他應交款實際交納時:借:其他應交款貸:銀行存款相關資料: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該如何收錄?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設置“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設置“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為“殘疾人保障金”或“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于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財政部關于發布《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財綜字[1995]5號)規定: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交納的“保障金”從管理費用中列支。所以企業交納的“殘保金”財務上應該列入“管理費用”中。 企業逾期未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關于印發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根據財政部頒發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現就企業繳納殘疾人保障金有關會計處理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應在“其他應交款”科目下設置“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外商投資企業在“其他應付款”科目下設置“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明細科目),核算企業按規定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或者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按規定收到的獎勵,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 三、企業逾期未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或 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或 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貸記:銀行存款借:管理費用-殘疾人保障金貸:應交稅費-殘疾人保障金上繳時借:應交稅費-殘疾人保障金貸:銀行存款借:管理費用——其他 貸:銀行存款 注意:殘保金不屬于征收的稅費
10,殘保金怎么做會計分錄
一、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繳納時,直接作憑證: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如果提取的話:提取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上交時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或現金)根據新的會計準則,可以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根據《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擴展資料:保障金納入地方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殘疾人就業和保障殘疾人生活,支持方向包括:(一)殘疾人職業培訓、職業教育和職業康復支出。(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提供殘疾人就業服務和組織職工職業技能競賽(含展能活動)支出。補貼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所需設施社保購置、改造和支持性服務費用、補貼輔助性就業機構建設和運行費用。(三)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經營場所租賃、啟動資金、設施設備購置補貼和小額貸款貼息、各種形式就業殘疾人的社會保險繳費補貼和用人單位崗位補貼。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手工業及其他形式生產勞動。(四)獎勵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以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五)對從事公益性崗位就業、輔助性就業、靈活就業,收入達不到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的救濟補貼。(六)經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財政部門批準用于促進殘疾人就業和保障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生活等其他支出。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會計分錄如下:一:如果不采取提取方法,繳納時,直接作憑證: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二:如果提取的話: (1)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2)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根據新的會計準則,可以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其他應交款──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或“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果金額很大影響利潤可以待攤,按票面一次進,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用人單位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進行賬目登記,是這樣安排的。企業、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把殘保金記入管理費用,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就從單位預算經費包干結余或收支結余中列支①如果已經計提了,在實際交納時的分錄借:其他應繳貸:銀行存款②如果沒有計提,在實際交納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銀行存款③殘保金的計提分錄計提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其他應交款實際交納時:借:其他應交款貸:銀行存款相關資料:殘保金會計分錄及相關計算根據《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殘保金計入哪個科目我想這個是財會一直關心和在意的大事,那到底應該怎么來操作呢? 那我們來看看殘保金計入哪個科目前后的變化。一、全面實行營改增之前殘保金會計分錄 1、如果已計提,實際交納時:借:其他應付款貸:銀行存款2、如果未計提,實際交納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銀行存款殘保金的計提分錄1、計提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其他應付款2、實際交納時:借:其他應付款貸:銀行存款二、全面實行營改增之后殘保金會計分錄賬務處理如下:1、計提時:借:稅金及附加-殘保金貸:應交稅費–殘保金2、繳納時:借:應交稅費–殘保金貸:銀行存款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貸:其他應交款2、實際交納時:借:其他應交款貸:銀行存款在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過程中,一些地方法規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納殘疾人保障金(以下簡稱“保障金”)。為了規范和加強“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擴展資料征收標準1、人數要求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規定。(北京為1.7%,上海為1.6%)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殘保金。2、雇傭要求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以上就是有關“2017殘保金如何做賬?交納殘疾人保障金怎么做賬”的主要內容啦~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