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是頂層業主,屋面漏水嚴重,小區沒有物業管理也沒有公共維修基金,現樓下鄰居都不愿意出錢維修屋面,我應該怎么辦?A:您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如您所述,您們小區沒有房屋專項維修基金,與您同單元住戶對單元屋頂享有共有及共同管理的權利,因此也應共同承擔相應義務。故,您可以在先行維修后所產生的費用,要求其他住戶予以均擔,協商不成的,您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處理。
1、使用維修基金施工方誰來找?
公共維修基金是全體業主所共同繳納的,因此從理論上來說,公共維修基金屬于全體業主所共有。在這種情況下,維修施工理所當然應該由業主來找施工方。但是業主這么多怎能做決定?所以通常施工方是由業委會和物業公司協商后共同來決定施工方。
2、公共維修基金由誰管理呢?
業主們平常是接觸不到公共維修基金。一般情況下,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
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后,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業主委員會應到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設立公共維修基金專用帳戶,并將賬戶情況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備案,該帳戶是該物業范圍內業主繳納的全部維修基金的情況。
該帳戶只能用于維修基金的存儲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銀行同時為每位業主設立分戶帳戶,用來顯示該業主所有維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況。維修基金的使用及補充需經業主大會作出決議。
3、公維金和物業費一起交?
不一起交。公共維修基金是為小區將來維修維護公共設施設備而設立的共同基金,一般由開發商代理在售房時向購房者收取,該基金收取是從每平米多少計算的,開發商收取后再交專門的基金管理部門。而物業費則是交物業服務公司,該費用是小區正常運行的費用。
關于公維金和物業費一起交的問題,對于這個問題,我們覺得很有必要和大家共同探討探討的。首先,公維金,也就是公共維修基金的簡稱。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費是兩個不同概念,公共維修基金是買房時一次性繳納的,繳納的方式也是有不同形式完成的。而物業費是每個月都要交的,由住戶交給物業公司,它的支配是由物業公司決定的。
而房屋維修基金,它是有專門的賬戶存儲在指定的銀行,要動用維修基金是要業主大會通過,再由物業申報所需項目費用,經業委會后方可提取。
4、使用公共維修金維修還需要本人出錢了嗎?
使用公共維修金維修應該是不需要本人出錢的。因為公共維修金是包括業主在買房時在房屋交易所,即現在的市民之家辦理過戶手續時已繳納維修金,無論是過去的舊房交易或現在的新樓買房,在辦理房產證,現為不動產證時都要繳納維修金,所以個人不再交錢了。
5、消防維護費應該由業主交嗎?
你要看是什么場所了。如果是住宅小區,維保費用肯定不應該由業主繳納。因為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了住宅區的公共消防設施由物業服務企業進行管理,自然由物業服務企業負責聘請維保單位進行維保,費用由物業承擔。
如果是寫字樓,通常也是由物業負責。如果是企業,那么費用肯定由企業業主自行承擔。
這個問題要根據不同的情況不同的對待,1、對于業主已經繳納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物業公司按法定程序從維修資金中提取。根據物業服務管理合同的約定,如果需要啟動專項維修基金,需業主共同決定。

2、如果業主沒有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則由業主自行承擔
6、業主家中的主管道應該由誰負責?
業主家中的主管道應該由物業管理方負責。因為主管道是樓層上下很多住戶的共用管道,修善管理理應由物業管理方按規定程序報請公共維修基金來疏通或者更換來解決。但事實上,物業管理方往往都是要業主掏錢來解決問題。而業主為了住的安心,也只能這樣委屈求全了。
7、公共水管漏水誰負責?
該問題的責任劃分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是在房屋保修期內公共下水管破損開裂造成漏水,應該通知物業,讓建設單位進行整改和維修,由此造成的維修及賠償由建設單位負責。
2、如果是超過房屋質保期公共下水管破損開裂造成漏水,應該是通知物業,物業利用業主繳納的住房公共維修基金進行修理及賠償相關損失。
3、如果是通過下水管管壁與樓板接觸的縫隙處滲漏到樓下,滲漏的水非來自樓上(樓上通過下水管管壁與樓板接觸部位滲漏到自家,然后自家繼續通過下水管管壁與樓板接觸縫隙滲漏到樓下),這種情況,由樓上承擔相關的維修及賠償責任;如果是自家的上下水管管道出現滲漏到地面主下水管道管壁與樓板接觸的縫隙處滲漏到樓下,相關的維修及賠償由自己承擔,屬于自家裝修施工單位責任的,可以向裝修施工單位追償。
8、地下車位維護費用誰承擔?
地下車庫、儲藏室日常水電費、消費維修費用應該由開發商與購買的業主承擔。
<關于明確商品房屋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事項的通知,昆住建〔2016〕18號>,要求開發商代給地下車庫、儲藏室等部位繳納維修基金(該費用最后由開發商向購買者收取)。蘇州市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府規字[2012]1號第27、28、29、30條等均明確了維修基金繳納、費用分攤等具體使用方法。若地下車庫、儲藏室沒有繳納維修基金或者維修基金金額不夠使用,則由地下車庫、儲藏室的實際擁有者按照建筑面積分攤維修保養費用、消防改造大修費用、水電費。
地下車位維護費用,由車位的業主來承擔。
小區的車庫在工程保質期過后,再出現工程維修問題,其維修資金的來源要分情況會根據地庫區域屬性來確定。小區的地下車庫最重要功能就是停車。按理說地下車庫維修資金應該由產權人出,或者誰管理、誰受益、誰維修,一般都是產權人承擔。
維護費用,應該由物業公司承擔
9、業委會亂用維修資金哪個部門管理?
業委會只是個民間松散組織,只有在業主給其授權后,它才有資格代表全體業主行使權利。它有什么資格亂用維修金?
如果沒有超過百分之七十以上的業主簽名同意,它是沒有資格動用維修基金的。如果它通過造假來違法使用公共維修基金,直接打12345投訴就可以。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