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QDLP試點穩步擴大。QDLP的意思是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QDLP試點的內容是“通過資格審批并獲取額度后的試點基金管理企業可向境內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試點基金投資于境外一級、二級市場”。簡而言之,GP通過QDLP試點審批后,可以在中國境內募集基金,然后投向海外市場。海南省是國內率先開展QDLP試點的地區之一。2021年5月,海南出臺了QDLP境外投資試點工作暫行辦法。2021年8月7日,海南公布了首批試點名單,KKR名列其中。
一:qdlp基金是什么意思
中國資本項目開放再迎新動作:上海深圳兩地的QDLP和QDIE額度正式擴容。
4月24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消息稱,為積極支持有能力的境內機構開展多種類型的對外投資,國家外匯管理局自2013年起分別在上海和深圳推出合格境內有限合伙(QDLP)/投資企業(QDIE)試點。結合試點情況,適應市場主體跨境資產的配置需求,國家外匯管理局穩步推進QDLP和QDIE試點工作,并于近期將上海和深圳兩地試點額度分別增加至50億美元。
在上海啟動試點的“合格的境內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Domestic Limited Partner,簡稱QDLP),簡單理解,是指設在境內的基金管理者以私募方式在境內募集人民幣,投向海外二級市場。
目前,共有3批15家企業獲得QDLP試點資格。
其中,2012年3月,上海QDLP政策獲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復,到了2013年9月,首批6家試點公司分別拿到了5000萬美元的額度。2014年QDLP未啟動新的試點。隨著上海自貿區金融政策的逐步落地,2015年上海放出了兩批試點資格,9家公司每家拿到了1億美元的額度。試點企業也從最初的在中國境外組建的資產管理公司擴展到境內合資企業。隨后資本市場出現波動,QDLP的審批一度出現停滯。
在額度審批上,上海市金融辦、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外匯局上海市分局等部門共同組成了QDLP聯席會議,對試點基金的準入門檻、信息批露與投資流動性風險做全程管理。
有業內人士稱,相比QDII(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LP突破了投資限制,可以投資境外私募基金,選擇面更廣,不過不少試點企業的產品發行情況并未如預期影響。
而QDIE則是深圳的一項金融創新試點,與QDLP類似,2014年獲批的QDIE也是在境內募集資金,到境外投資,可投資境外非上市公司股權、對沖基金及不動產等。最初QDIE額度是10億美元,隨后逐步擴容到15億美元、25億美元。

隨著跨境資金流動的穩定,QDLP和QDIE額度擴容的呼聲也不斷涌現。
對此,國家外匯局新聞發言人王春英在4月19日的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經外匯局同意,上海、深圳兩地從2017年底就啟動了新一輪的QDLP和QDIE相關工作,市場反映也是積極的。近日,外匯局落實習總書記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提出來的擴大開放要求,根據上海和深圳試點需求和外匯形勢,擬增加這兩個地方的總額度。下一步,也會根據試點和國際收支狀況來穩步支持金融市場開放。”
國家外匯局則表示,下一步,國家外匯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收支狀況、行業發展動態以及對外投資情況,進一步完善QDLP/QDIE宏觀審慎管理,更好服務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
二:qdlp基金名單
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就是股權基金的出資人,簡單地說就是允許外國的對沖基金和相關機構來中國募集人民幣,并將所募集的人民幣資金投資于海外市場。
三:qdlp中文是什么意思
上海市金融辦主任方星海在中國上海網站就《“十二五”時期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規劃》進行解讀與網民互動時曾表示,上海金融辦將擴大上海外商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同時要繼續吸引國際上的另類資產管理機構落戶上海。據此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境內注冊的大型海外對沖基金或優先獲批參與QDLP的試點。
四:qflp基金設立流程
QFLP(QualifiedForeignLimitedPartnership),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是指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通過資格審批和其外匯資金的監管程序后,將境外資本兌換為人民幣資金,投資于國內的PE以及VC市場。(一)深圳QFLP條件和要求PE企業,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審批機關:深圳市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領導小組.1)認繳出資不低于1500萬美元;2)LP出資額不低于100萬美元;1)注冊資本不低于200萬美元;2)注冊資本應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到位20%,其余出資兩年內到位。3)僅限貨幣出資先試先行地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合格境外投資人所需具備的條件1)具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控制度,近兩年未受到司法機關和相關監管機構的處罰;2)境外投資者或其關聯實體具有相關的投資經歷;3)應主要由境外主權基金、養老基金、捐贈基金、慈善基金、投資基金的基金(FOF)、保險公司、銀行、證券公司及領導小組認可的其他境外機構投資者組成;4)試點工作要求的其他條件(操作規程第五條)境外投資人,應至少具備以下條件之一:A.在其申請前的上一會計年度,具備自有資產規模不低于一億美元或者管理資產規模不低于二億美元;B.持有香港證監會(或境外金融監管部門)頒發的資產管理牌照;C.世界知名股權投資機構(權威機構評選發布的資產管理規模世界排名前100名)。外資GP高管人員要求(擔任副總經理級以上職務或相當職務的管理人員,至少兩名)1)有五年以上從事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管理業務的經歷;2)有二年以上高級管理職務的任職經歷;3)有從事與中國有關的股權投資經歷或在中國的金融類機構從業經驗;4)最近五年內沒有違規記錄或尚在處理的經濟糾紛訴訟案件,且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評論前必須登錄!
立即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