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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減持方面有哪些規定大股東減持規則
一、股東減持方面有哪些規定
1.大股東依據《實施細則》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方式減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減持至低于5%之日起90個自然日內繼續減持的,應當遵守《實施細則》有關大股東減持的規定。
2.大股東減持至低于5%、但仍為控股股東或持有特定股份的,應當遵守《實施細則》有關大股東、特定股東減持的規定。
3.大股東減持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減持后不再具有大股東身份的,出讓方、受讓方應當在6個月內,共同遵守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合計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的規定,即共用該1%的減持額度,并分別履行相應信息披露義務。
4.在當代社會,一個公司的大股東對于整個公司的環境和運營程度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他們的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到公司的股股票價格,雖然說大股東進行投資的減少并不一定會影響到股市,但一般情況下都會對此進行一定的影響波動的。

二、大股東減持規則
5.大股東減持規則是:是上市公司大股東、董監高計劃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應當在首次賣出的15個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并預先披露減持計劃,由證券交易所予以備案。
6.公司法董監高減持規定。
7.股東減持的條件為:1、減持比例的確定。
8.總股數,即減持比例的分母,是指上市公司發行的A股、B股、境外上市股票(含H股等)數量之和,不包括優先股;減持數量,即減持比例的分子,指股東減持的a股數量,也不包括優先股;2、一致行動人合并計算: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股東所持股份數進行合并計算,整體上對減持比例和信息披露的規定進行了調整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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