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576 證券簡稱:甘化科工 公告編號:2021-8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2.公司負責人、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
3.第三季度報告是否經過審計
□是 √否
一、主要財務數據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是 √否
(二)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適用 □不適用
單位:元
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的具體情況:
□適用 √不適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的損益項目的具體情況。
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項目的情況說明
□適用 √不適用
公司不存在將《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三)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適用 □不適用
1、貨幣資金期末余額比上年末減少28,001.87萬元,減幅60.67%,主要是本期購買理財產品和支付股票現金分紅。
2、應收賬款期末余額比上年末增加9,380.89萬元,增幅146.08%,主要原因是銷售增加,形成的應收賬款相應增加。
3、預付款項期末余額比上年末減少1,426.12萬元,減幅44.40%,主要原因是上年末預付鎢粉款項在本期已結算。
4、存貨期末余額比上年末增加2,739.55萬元,增幅33.45%,主要原因本期業務量增加,相應原材料、產成品增加?
5、其他權益工具投資期末余額比上年末減少1,600.00萬元,減幅44.44%,主要原因是本期轉讓了廣東華糖實業有限公司的股權。
6、應付賬款期末余額比上年末增加1,290.63萬元,增幅119.43%,主要原因是采購業務增加,形成的應付賬款相應增加。
7、合同負債期末余額比上年末增加1,153.15萬元,增幅525.68%,主要原因是銷售增加,形成的合同負債相應增加。
8、應付職工薪酬期末余額比上年末減少2,513.16萬元,減幅74.76%,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超額業績獎金。
9、其他應付款期末余額比上年末增加2,511.99萬元,增幅119.96%,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股權激勵對象的股票繳款。
10、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期末余額比上年末減少11,220.00萬元,減幅100%,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四川升華電源科技有限公司第四期投資款。
11、營業收入同比增加16,610.67萬元,增幅55.64%,主要原因是本期銷售業務增加。
12、營業成本同比增加12,685.12萬元,增幅74.29%,主要原因是本期銷售業務增加,成本隨之增加。
13、銷售費用同比增加1,395.51萬元,增幅493.03%,主要原因是本期業務費增加。
14、研發費用同比增加914.32萬元,增幅53.48%,主要原因是本期研發力度加大,相應研發費用增加。
15、財務費用同比減少1,144.58萬元,減幅168.36%,主要原因是:1、本報告期無貸款利息支出,而上年同期發生貸款利息支出;2、存款利息收入同比增加。
16、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同比增加5,506.27萬元,增幅487.87%,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部分股票,結轉以前年度的公允價值變動。
17、投資收益同比減少2,809.08萬元,減幅668.10%,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股票產生的投資損失。
18、資產處置收益同比減少91,581.97萬元,減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處置“三舊”改造土地產生收益。
19、所得稅費用同比減少22,019.38萬元,減幅93.91%,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處置“三舊”改造土地收益產生的所得稅。
20、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同比增加10,432.93萬元,增幅31.06%,主要原因是本期銷售業務增加,銷售回款同比增加。
21、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同比增加1,921.13萬元,增幅49.07%,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超額業績獎金。
22、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同比增加172,903.22萬元,增幅156.20%,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財業務增加。
23、取得投資收益所收到的現金同比增加889.04萬元,增幅132.57%,主要原因是股票收益和理財收益增加。
24、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收回的現金凈額同比減少60,872.06萬元,減幅99.97%,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處置“三舊”改造土地。
25、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長期資產所支付的現金同比增加1,060.83萬元,增幅340.86%,主要原因是本期購買機器設備增加和新廠房裝修。
26、投資支付的現金同比增加149,443.84萬元,增幅109.52%,主要原因是本期理財業務增加。
27、借款所收到的現金同比減少5,000.00萬元,減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銀行借款,本期無借款。
28、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同比減少13,947.37萬元,減幅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歸還全部銀行借款。
29、分配股利、利潤或償付利息所支付的現金同比增加8,568.99萬元,增幅1,170.96%,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股票分紅款。
30、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同比增加6,718.64萬元,增幅5,844.5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購含能20%股權。
二、股東信息
(一)普通股股東總數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數量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二)公司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適用 √不適用
三、其他重要事項
□適用 √不適用
四、季度財務報表
(一)財務報表
1、合并資產負債表
編制單位: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30日
單位:元
法定代表人:黃克 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陳波 會計機構負責人:陳錫念
2、合并年初到報告期末利潤表
3、合并年初到報告期末現金流量表
單位:元
(二)財務報表調整情況說明
1、2021年起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調整首次執行當年年初財務報表相關項目情況
√適用 □不適用
是否需要調整年初資產負債表科目
□是 √否
不需要調整年初資產負債表科目的原因說明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將于首次執行日后12個月內完成的租賃,可作為短期租賃處理。四川升華電源科技有限公司新的租賃合同原計劃于本年9月開始,但由于新廠房尚未裝修完成,根據新的租賃合同約定:“以乙方裝修、裝飾工程竣工完成之日暨可搬遷之日作為租賃期起始日”,新的租賃期尚未開始,因此目前未適用新租賃準則的會計處理;沈陽含能金屬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租賃合同預測于本年年末終止,因此作為短期租賃處理。

2、2021年起首次執行新租賃準則追溯調整前期比較數據說明
□適用 √不適用
(三)審計報告
第三季度報告是否經過審計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報告未經審計。
特此公告。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1年10月29日
證券代碼:000576 證券簡稱:甘化科工 公告編號:2021-81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書面及通訊方式發出,會議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海市普陀區中山北路 1777 號 5 樓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董事長胡煜鐄先生主持,應出席會議董事7名,實際出席會議董事7名,監事會主席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認真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1、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
2、以7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同意公司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回購價格由5.43元/股調整為5.23元/股。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三、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第十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證券代碼:000576 證券簡稱:甘化科工 公告編號:2021-82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通知于2021年10月22日以書面及通訊方式發出,會議于2021年10月27日在公司綜合辦公大樓十五樓會議室以現場及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邵林芳先生主持,應出席會議監事3名,實際出席會議監事3名。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會議認真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1、以3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報告
2、以3票同意,0票棄權,0票反對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
鑒于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4日實施完畢,同意公司根據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回購價格由5.43元/股調整為5.23元/股。公司本次對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三、備查文件
經與會監事簽字并加蓋監事會印章的第十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證券代碼:000576 證券簡稱:甘化科工 公告編號:2021-84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公告
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十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議案》,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勵計劃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1、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開第十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及第十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及其摘要》等議案。同日,公司獨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3、2021年3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及其摘要》、《關于制定公司的議案》及《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議案,并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公告編號:2021-42)。
4、2021年3月30日,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十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及首次授予股票數量的議案》和《關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和首次授予股票數量進行了調整,本次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總人數由58人調整至5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數量由396.96萬股調整為392.96萬股,預留授予的股票數量不做調整。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本次激勵計劃中規定的授予條件已經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主體資格合法有效且確定的授予日符合相關規定。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二、本次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情況說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調整事由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開的2020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際為:以2020年末公司總股本442,861,324股扣除已回購股份4,941,475股后的437,919,84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982053元人民幣現金(含稅)。前述事項于2021年6月4日實施完畢,詳情請參閱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在指定媒體披露的《2020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1-56)。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調整方法
根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購原則”中“二、回購價格的調整方法”規定,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記后,若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份拆細、配股或縮股、派息等影響公司股本總額或公司股票價格事項的,公司應對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做相應的調整。其中:
“(四)派息
P=P0-V
其中:P0為調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V為每股的派息額;P為調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經派息調整后,P仍須不低于1元。”
調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P=5.43-0.20=5.23元/股。
三、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公司對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進行調整,不會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
四、相關意見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鑒于公司2020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6月4日實施完畢,公司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回購價格進行相應調整,調整方法和調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的情形。我們一致同意公司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回購價格由5.43元/股調整為5.23元/股。
(二)監事會意見
公司監事會對本次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事項進行了核查,認為:
(三)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意見
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截至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勵計劃調整已取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的調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相關規定。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
2、公司第十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調整限制性股票回購價格事項的獨立意見
4、北京市康達(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調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的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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