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編發現不少網友在網上搜索稅務辦理需要什么東西?辦理稅務登記證都需要帶什么東西這類內容,所以小編也是為此幫大家整理出了下面這些相關的內容,不妨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1,辦理稅務登記證都需要帶什么東西
現在三證合一,新辦理的營業執照,發證的時候,稅務登記也已經辦理,只需要在稅局網站上去進行初始化設置。1 營業執照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 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非法人代表前去辦理,需要帶此項) 4 委托書,需要加蓋公章及法人簽字(如非法人代表前去辦理,需要帶此項) 5 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6 與銀行簽定的扣稅協議 7 公章,復寫紙 8 發票專用章(如在以后經營中要購買發票的)需要領取后填寫資料:稅務機關提供辦理新納稅人稅務登記的申請表格!所有的準備好后 可一次提交完畢 當場拿到稅務登記證!
2,辦理稅務登記證需要哪些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人,辦稅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公司章程、驗資報告——復印件。 財務人員會計資格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企業財務制度原件,自己要留備份。 所有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開立銀行賬戶、退稅等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納稅人應將稅務登記證件正本在其生產、經營場所或者辦公場所公開懸掛,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稅務機關對稅務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從事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從事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從事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3,稅務登記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企業稅務登記證時需要提供的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3)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請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請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4)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復印件; (5)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7)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 (8)改組改制企業還須提供有關改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9)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件的復印件。 (10)汽油、柴油消費稅納稅人還需提供: ①企業基本情況表; ②生產裝置及工藝路線的簡要說明; ③企業生產的所有油品名稱、產品標準及用途。 (11)外商投資企業還需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綜上,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時需提供驗資報告和章程。一、新辦企業稅務登記證所需資料: 填寫《稅務登記證表》2 份 1、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復印件 2 份 2、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復印件 2 份 3、公司章程復印件 2 份(分支機構不需要) 4、驗資報告原件、復印件 2 份(分支機構不需要) 5、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原件(如租賃協議等)、復印 件2 份(出租方為個人的需要房產證復印件或買賣契約復印件) 6、總機構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2 份(僅分支機構 需要,且須明確總機構所得稅在國稅繳納還是在地稅繳納) 7、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商務部門批復設立證書原件、復印件 2 份 8、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 明件原件、復印件2份 二、新辦個體工商業戶稅務登記所需資料: 1、《稅務登記表》一式二份,《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一份; 2、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登記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 3、業主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能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 4、生產經營地證明材料:(1)自有房產,提供自有房產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各一式二份;(2)承租房產,提供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各一式二份; 5、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證件、資料。

4,辦理稅務登記證都需要什么東西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三)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四條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 稅務登記表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 (二)住所、經營地點; (三)登記類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產經營方式; (六)生產經營范圍; (七)注冊資金(資本)、投資總額; (八)生產經營期限; (九)財務負責人、聯系電話; (十)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齊全且稅務登記表的填寫內容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日辦理并發放稅務登記證件。納稅人提交的證件和資料不齊全或稅務登記表的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稅務機關應當場通知其補正或重新填報。 第十六條 稅務登記證件的主要內容包括:納稅人名稱、稅務登記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生產經營地址、登記類型、核算方式、生產經營范圍(主營、兼營)、發證日期、證件有效期等。請參考。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1、《稅收征收管理法》 2、國家稅務總局2003年第7號令《稅務登記證管理辦法》 二、所需材料 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5、從事生產、經營及事業單位、團體、學校應提供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批文復印件或本單位證明 6、屬于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個體工商戶,應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 7、實際經營者和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照登記的經營者不一致的,應再提供承包、租賃合同復印件及實際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8、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應當申報總機構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業務范圍、財務負責人 9、企業、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合同或其他證明復印件 三、辦理程序 1、辦事人到地稅窗口申請并領取《稅務登記表》等相關文書,并提供有關材料 2、窗口人員對納稅人報送的有關材料及文書進行審核 3、分局管理人員到現場勘察 4、窗口發放《稅務登記證》并收取工本費 四、承諾時限 5日
5,辦理稅務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公司注冊 稅務開通 工商財稅 稅務局 稅務登記新辦稅務登記 1、納稅人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納稅人持向稅務機關提供的證件和資料,到屬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經審驗符合規定的領取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項目并簽章后,交原窗口辦理。 辦理稅務登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成立批文及其復印件; (2)提供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及其復印件; (3)提供開戶行及帳號證明及其復印件; (4)提供法人代表(負責人)、業主居民身份證或其他合法證件及其復印件; (5)提供驗資報告及其復印件; (6)提供經營場所證及其復印件; (7)提供代碼證書及其復印件;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2、本縣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注冊稅務登記 (1)提供本縣工商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 (2)提供總機構的地稅登記證副本及其復印件; (3)提供分支機構代碼證書及其復印件; (4)提供經營場所證明及其復印件; (5)提供分支機構負責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6)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該分支機構的核算形式以及是否單獨納稅的證明; (7)單獨納稅的分支機構(非法人)還需提供開戶行及帳號、財務負責人身份證、辦稅人員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8)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應自工商行政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和資料到地稅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經審驗符合規定的,在稅務登記窗口領取《變更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填全表中項目并簽章后,交原窗口辦理。 (1)提供原稅務登記證(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原件); (2)提供工商變更登記申請表和工商執照及其復印件; (3)提供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4)《辦稅員證》; (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納稅人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布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下列證件到原稅務機關登記管理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1)提供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 (2)提供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資料; (3)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應先結清所欠稅款、滯納金、罰款和各項基金費,到地稅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窗口,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填寫《注銷登記表》(一式二份);稅務稽查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對申請注銷戶的稅費基金繳納情況,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發票購領手冊》,未使用完發票的繳銷情況進行檢查后,方可注銷。 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主管稅務機關登記窗口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停、復業稅務登記的辦理 納稅人因故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限內需要停業的,需持書面停業申請(注明停業理由、停業時間),去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手續。 納稅人應當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提出復業登記申請,經確認后,辦理復業登記,納入正常管理。辦理稅務登記共有三種,這要看你具體是辦哪種登記一、辦理開業稅務登記1.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3.銀行賬號證明4.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5.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注:屬于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證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確定二、辦理變更稅務登記(一)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2.工商變更登記表及工商執照(注冊登記執照)3.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4.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登記表)5.其他有關資料(二)不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或其稅務登記的內容與工商登記內容無關的1.變更稅務登記申請書2.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資料3.其他有關資料(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被取消資格需變更登記的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書原件2.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3.其他有關資料三、辦理注銷稅務登記1.注銷稅務登記申請書2.上級主管部門或董事會(職代會)的決議3.其他有關證明文件或資料注:在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繳納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等,并將其已領或已購未用的發票、發票領購簿、繳款書和稅務登記證等稅務票證,一起交回稅務機關我現在學的專業是稅務代理,上面的這些資料是從我的專業書上抄下來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辦理開業稅務登記應帶的證件、資料:凡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在辦理開業稅務登記時,應備好以下證件和資料: (1)營業執照; (2)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代碼證書; (3)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 (4)銀行帳號證明; (5)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6)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如運輸證明、專賣證明,各類許可證等。我上課學過的是這些。1 營業執照或者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及工商登記表,或其他核準執業登記表復印件。2 有關機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文件。3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會成員名單。5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居民身份證、護照活著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 6 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7 住所或經營場所證明8委托代理協議書復印件9屬于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還需提供相應的資料
以上就是有關“稅務辦理需要什么東西?辦理稅務登記證都需要帶什么東西”的主要內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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