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稅目建筑服務,包括工程服務、安裝服務、修繕服務、裝飾服務和其他建筑服務,稅率9%,簡易征收率3%。 一般稅負率指增值稅稅負率,從這個角度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實務中面臨的困擾 建筑業營改增時,稅率是11%,按照11%稅率在進行增值稅稅負測算時,理想條件下,也就說根據政策規定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都能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加之購進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以一次性抵扣,建筑業是可以實現稅負降低的,稅負在3%左右。 建筑業營改增之前,營業稅稅率3%,但營業稅是價內稅,如果按11%稅率換算一下: 稅負=(〔100×(1+11%)×3%〕÷100)×100%=3.33% 也就是說,營改增后建筑業稅負不高于原營業稅時期稅負的。 但營改增后,建筑業在實際取得進項增值稅發票環節遭遇困擾,建筑業的上下游企業之間爭奪建筑材料的購買權增加進項稅額抵扣力度,不具有頂級資質的眾多專業承包建筑企業更是處在弱勢。 此外,根據增值稅政策,工資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而建筑業是勞務密集性行業,需要雇傭大量農民工,建筑勞務分包,人工費在60%-70% 稅負分析 建筑業的行業特點之一就是產品價格預先確定,通過招投標方式獲取工程項目是建筑企業的主要任務來源,投標報價以及總承包合同簽訂后,建筑產品的價格在建筑活動開始前即可以確定。 而根據合同金額,是可以確定銷項增值稅的,因此,進項稅額的多少決定了應繳增值稅和增值稅稅負。 簽訂合同時,特別是專業分包的企業簽訂工程分包合同,要看材料是否可以自供,如果鋼材等13%稅率的材料沒有采購權,增值稅稅負肯定是高于3%的,一般計稅稅率9%,商砼等由于企業可以簡易計稅,進項一般只能取得3%增值稅專用發票,稅負一般是要高于5%甚至6%。 建筑勞務公司勞務分包合同,人工60%-70%,不能抵扣進項稅額,除了輔助材料可以抵扣進項稅額,有的建筑勞務分包簽訂了清包工但甲方要求9%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建筑勞務公司采用一般計稅,實例計算中,增值稅稅負可高達7%。 因此,專業分包的建筑企業,如果拿不到主要材料采購權,就簽訂甲供工程合同,并采用簡易計稅這個合同中要明確,這樣稅負可以降低,甲供工程簡易計稅,屬于建筑業兜底的優惠政策,因為甲供的條件是比較寬松的。 而勞務分包的建筑勞務公司由于人工費比重大,盡量簽清包工合同而且要明確簡易計稅,這樣也可以降低稅負。 簡易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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